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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和浙公通字[2006]75号《关于开展全省“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整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多合一”建筑的小刚安全工作,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决定在全县开展“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工作时间
2006年4月下旬至11月中旬。
二、整治对象
所有存在“多合一”现象的建筑(企业)。“多合一”建筑(含出租房)指集生产、库房或经营与员工集中居住为一体的两种用途以上的在用地上建筑。重点是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等。
三、工作要求
(一)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线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督办”的原则,落实好工作任务。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公安派出所、基层安全监管机构等的作用,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二)公安、安全监管、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多合一”现象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措施,限期予以整改。
(三)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全面开展排查,摸清底数,列出重点,建立台帐。要认真对照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纠,逐项逐条整改落实。
(四)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4653012 磐安县消防大队)
二00六年五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