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7年1月24日在磐安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磐安县人大常委会代主任 周义妹
各位代表:
我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四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自2003年3月以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磐安县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历次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依靠全体代表和全县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法治环境,切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四年来,依法举行了34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67 个,就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45个,提出专题审议意见13个;在全县范围内对17部重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依法任免县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5名。各项工作在历届的基础上有了新的提高,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依法治县、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常委会把法律监督放在重要的位置,突出重点,改进方法,加大跟踪督查力度,有效地推动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执行。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促进平安建设。围绕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法规,每年确定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和监督方式。四年来,在抓好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科技“三法一条例”等省、市联动执法检查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对森林法、城市规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执行作为开展法律监督的落脚点,贯穿于执法检查的始终,将人大检查与政府自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审议相结合、法律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采取当年抓检查、促整改和来年“回头看”、抓落实,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去年,又对本届以来开展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通过执法检查,督促政府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了李××滥伐林木案,关闭了“十五小”、重污染企业50家,有效消除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管理、科技创新环境优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工作上新台阶,维护了广大劳动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执法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不断深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支持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四年间,常委会会议先后二次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县人民法院努力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切实破解“执行难”问题,确保司法公正;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和法律监督力度,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出台了《关于建立公安、司法机关重要案件与重要事项报告和备案制度的规定》,及时听取“两院”关于重大案件查办情况的报告,对司法机关清理超期羁押工作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推动了公安、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自身监督制约功能,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四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支持和督促县有关职能部门全面完成“四五”普法任务,制定并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举办宪法修正案、代表法、行政许可法、森林法、城市规划法、安全生产法、选举法等法制讲座,坚持对常委会拟任干部和述职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坚持开展监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推动了普法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2004年,在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之际,常委会召开纪念座谈会、发表电视讲话、举办“磐安移动杯”宪法和人大制度知识竞赛、开展征文比赛和书法展等一系列纪念活动,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督促行政机关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推进了政府部门依法行政。
重视人大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督促“一府两院”及时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四年来,共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934件、来访674人次。通过对热点、重点信访案件的调查、督办和反馈,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公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工作监督,关注民生民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常委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居兴县”战略,加强了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最迫切的问题。
加强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监督。2003年,针对工业功能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常委会在专题视察的基础上,要求政府加强工作协调,抓好政策衔接,重视环境保护,加大招商引企力度、企业投资强度和工业经济密度,促进了工业功能区的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城第四轮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新城区应向新渥拓展的意见,扩大了县城规模。2004年7月,对全县防汛防旱和“清水河道工程”开展了专项视察,要求政府及职能部门树立防大灾抗大险思想,建立健全防汛防旱预警机制,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预防整改意见,引起了县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充分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当年8月份“云娜”等台风带来的损失。充分发挥人大职能的优势,积极向上争取生态补偿政策,应省人大常委会邀请在全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汇报会上作专题发言,经过县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目前我县每年可争取到1000多万元的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2005年,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意见基础上,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的报告、关于全县中小学第四轮布局调整规划方案的报告,向县政府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利用,重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等审议意见,为实施“旅居兴县”战略和争创“教育强县”创造条件。每年都听取和审议关于重点实事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视察,有力地推动了诸永高速公路、交通干线、“康庄工程”建设和新城区开发、老城区排污设施、新农村建设等一大批全县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加强对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分析,深化对“十一五”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围绕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预算审查监督程序,有效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每年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依法初审年度预算草案,审查、批准县级财政决算。加强对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的监督,督促政府加大对财政周转金的清收力度,加强对土地出让金收支的管理工作。自2005年起,实行了非税资金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制度。加强对政府推行部门综合预算工作的监督,支持政府及财政部门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和扩大“乡财县管”范围。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积极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公开审计结果,加大对审计所涉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加强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坚持以民为本,重视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2004年,常委会就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举行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为县政府健全和完善失地农民保障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常委会组织人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调低住院报销起付线、扩大参保受益面等建议,均被政府接受并付诸实施。经过深入调研,常委会将城乡饮用水安全这一涉及多个部门整改的重点问题,交县政府牵头协调解决。对此,县政府把城乡饮用水改造工程列入了2005年至2006年重点实事之一,正在逐步落实。2005年,针对县城文溪多次发生溺水死亡事件,常委会召集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文溪安全问题进行专题视察,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县政府及时安排专项资金,在重点部位落实了安全设施,提高了安全防范能力。根据人民群众关于因小水电开发严重影响有关村庄供水、灌溉和生态环境的强烈呼声,邀请金华市水利专家参与视察调研,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情况的报告,要求县政府修改全县水电开发规划,在保证群众生活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有序开发、综合利用水资源。为此,县政府重新审查了全县水电开发规划,取消了12座水电站的开发规划。常委会还就“非典”防治、城乡“狗患”治理等问题提出了意见,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三、强化调查研究,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着眼全县工作大局深入调研。常委会着眼于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大局,突出服务发展、保障发展这个重点,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四年来,组织开展了新城区规划建设、玉山台地综合开发、绿色农产品安全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构建公共财政体系、工业经济发展、乡镇行政区划规划、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一系列的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决策和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紧紧抓住事关全局、根本、长远的重大问题,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抓住与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适时行使好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先后就建设“生态县”、预防职务犯罪、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决定,有力地推进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水平。
四、强化人事监督,创新评议机制,推进勤政廉政建设
常委会较好地处理了党管干部和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关系,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并加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规范程序,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修改完善了人事任免办法,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程序,严格把好干部素质关、提请程序关、法律考试关和供职报告关,共组织33名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3次任后集体就职宣誓,并将供职报告汇编成册,印发给人大代表和任命干部,便于他律和自律。这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人大意识。四年来,批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10人次,决定任命代县长、副县长9人次,决定任免县政府组成部门局长41人次,任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34人次,任免“两院”工作人员71人次,依法行使了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职权。
创新机制,不断提高评议工作实效。四年来,对县卫生局、县建设局、县教育局的局长进行了述职评议;组织人大代表对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经贸局、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基层工商所、地税所(分局)进行了执法服务评议,对50个县政府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和62个基层站(所、队)开展了工作绩效测评。常委会在新闻媒体公示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和投诉电话,广泛征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邀请部分公民参加绩效测评和旁听评议会议,提高了评议工作的透明度。在评议过程中,采用述职干部信任投票和部门绩效评议投票等量化评价体系,使评议这一监督方式凸现出刚性和活力。组织对述职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就述职干部的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情况和被评议部门(单位)的执法、服务情况开展评议,加强对评议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既增强了述职干部的宗旨意识,提高了被评议部门(单位)的执法、服务水平,也较好地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自2004年起,常委会实施了对任命的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和“两院”副职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制度,加强了干部的任后监督。
五、强化代表工作,认真督办建议,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基础。常委会认真贯彻代表法,不断加强代表工作,努力发挥人大代表的职能作用。
重视人大代表素质的提高。对全体县人大代表进行业务培训,邀请省内外知名人大代表和专家来磐授课,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水平。提请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作风建设的决定》,在全体县人大代表中广泛开展了向选民宣传一部法律、向选民进行一次述职、提出一条好建议、开展一次持证视察、为选民办一件实事的“五个一”活动。组织代表开展争优创先活动,激发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树立良好的代表形象,并通过新闻媒体对优秀人大代表的履职事迹进行报道和宣传。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依法履职情况,增强了代表对选民负责和自觉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
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及时安排代表小组的季度活动内容,明确活动重点。举办代表小组组长培训班,召开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执法评议和视察活动,鼓励和支持代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组织代表参加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系列活动和以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定期走访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向代表寄送《会刊》和资料等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举行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思路和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接受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监督。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认真组织在磐的省、市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积极主动地为省、市人大代表向本级人代会提出议案和建议做好服务,推进了诸永高速公路、交通干线建设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事关我县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问题的解决。
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常委会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对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的82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按程序作了交办,对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都转给相关部门办理。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形成了各工委和办公室分工督办、重点建议主任会议督办、一事多议建议协调督办、不满意建议重点督办、有可能办理的老案重提建议限期督办等做法,推动了部分难点问题的解决。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制度,把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和代表满意程度列入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和部门执法、服务评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切实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面商率、实际问题的解决率和人大代表的满意率。
实施代表依法辞职制度。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出台了代表依法辞职制度,并于2004年底接受了11名同志辞去县十届人大代表职务。该制度的实施,保持了代表结构的合理布局,有利于代表履行职责。这一做法,得到了中央、省委的肯定和推行。
加强对乡镇人大的工作指导。举办乡镇人大主席、人大干事培训班,系统学习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外出学习考察,健全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工作经验,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完善乡镇人大年度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推动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全面开展。
加强对县、乡镇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县、乡镇人大同步换届选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工作指导。对少数乡镇出现的妨碍选民自由行使民主权利和干扰破坏选举行为,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确保了县、乡镇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六、强化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常委会以机关效能建设和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重视自身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保证了常委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认真贯彻中央和县委文件精神,推进人大建设。2004年,建议县委召开了全县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磐安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去年,根据中发【2005】9号文件精神,提请县委转发了《中共磐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县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并配合县委对《中共磐安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推动了县委加强人大工作各项举措的落实,为人大工作创造了较好的环境。增设了农业和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形成了“一办五委”的工作机构格局。重视干部的培养和交流,为常委会机关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努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进效能建设。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党章教育、廉政教育活动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了常委会机关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大兴学法之风,凡列入常委会审议的内容,都事先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法律依据,做到依法审议。大兴调研之风,凡常委会作出决定、决议和提出审议、评议意见,都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倾听民声,集思广益,使其具有真实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大兴务实之风,凡是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和提出的审议、评议意见,都实行跟踪监督,不使监督走过场,确保工作的实效性。
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推进制度建设。每年召开全县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健全与新闻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度,及时做好常委会会议和执法检查、“两项评议”、工作视察等重要活动的报道,改进和加强人大制度和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工作。重视人大信息工作,继续办好《磐安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人大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坚持在实践中摸索,在借鉴中提高,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在修改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等12项制度的基础上,新出台了决定重大事项、加强与“一府两院”工作联系、加强与县人大代表联系和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等9项工作制度,促进了常委会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同时,提请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完成了《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志》的编纂出版工作。
各位代表,四年来,常委会的工作制度逐步完善,工作方法日趋科学,工作实效更加明显,已较好地完成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中共磐安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悉心指导,得益于全体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的支持与监督,得益于“一府两院”的密切配合。在此,我谨代表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及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对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照构建和谐社会所提出的要求,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还不够到位,监督工作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常委会自身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
回顾总结本届县人大常委会四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加强人大工作,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发挥社会主义民主 政治的优越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县人大常委会必须适应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的要求,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意识,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坚持重要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请示,依靠县委的领导推进人大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转变成为国家意志,努力使县人大常委会行使权力的过程,成为实现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过程,成为党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成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过程,不断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依法行使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从根本上处理好城镇与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等方面的关系,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广泛联系社会各界、反映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优势和特点,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代表工作的有效形式,使人大工作建立在深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之上。
必须坚持依法治县,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必须把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作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督促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实施;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要强化人大信访工作,使各阶层、各群体的意见和利益诉求都得到畅通表达,妥善解决各种矛盾,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有序。
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推进人大制度的不断完善,增强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最好、最重要的组织形式,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坚持和完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必须坚定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坚持与时俱进,正确把握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积极探索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不断把人大工作推向前进。
各位代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这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大工作必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建议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县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贯彻代表法,按照中发【2005】9号文件和县委【2006】17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提高代表素质,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和指导,推进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建设,从整体上提高全县人大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我们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展望未来,我们的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中共磐安县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职,为推进我县民主政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磐安幸福磐安而努力奋斗!
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7年1月24日在磐安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磐安县人大常委会代主任 周义妹
各位代表:
我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四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自2003年3月以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磐安县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历次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依靠全体代表和全县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法治环境,切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四年来,依法举行了34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67 个,就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45个,提出专题审议意见13个;在全县范围内对17部重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依法任免县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5名。各项工作在历届的基础上有了新的提高,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依法治县、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常委会把法律监督放在重要的位置,突出重点,改进方法,加大跟踪督查力度,有效地推动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执行。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促进平安建设。围绕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法规,每年确定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和监督方式。四年来,在抓好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科技“三法一条例”等省、市联动执法检查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对森林法、城市规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执行作为开展法律监督的落脚点,贯穿于执法检查的始终,将人大检查与政府自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审议相结合、法律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采取当年抓检查、促整改和来年“回头看”、抓落实,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去年,又对本届以来开展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通过执法检查,督促政府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了李××滥伐林木案,关闭了“十五小”、重污染企业50家,有效消除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管理、科技创新环境优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工作上新台阶,维护了广大劳动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执法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不断深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支持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四年间,常委会会议先后二次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县人民法院努力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切实破解“执行难”问题,确保司法公正;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和法律监督力度,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出台了《关于建立公安、司法机关重要案件与重要事项报告和备案制度的规定》,及时听取“两院”关于重大案件查办情况的报告,对司法机关清理超期羁押工作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推动了公安、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自身监督制约功能,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四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支持和督促县有关职能部门全面完成“四五”普法任务,制定并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举办宪法修正案、代表法、行政许可法、森林法、城市规划法、安全生产法、选举法等法制讲座,坚持对常委会拟任干部和述职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坚持开展监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推动了普法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2004年,在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之际,常委会召开纪念座谈会、发表电视讲话、举办“磐安移动杯”宪法和人大制度知识竞赛、开展征文比赛和书法展等一系列纪念活动,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督促行政机关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推进了政府部门依法行政。
重视人大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督促“一府两院”及时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四年来,共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934件、来访674人次。通过对热点、重点信访案件的调查、督办和反馈,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公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工作监督,关注民生民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常委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居兴县”战略,加强了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最迫切的问题。
加强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监督。2003年,针对工业功能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常委会在专题视察的基础上,要求政府加强工作协调,抓好政策衔接,重视环境保护,加大招商引企力度、企业投资强度和工业经济密度,促进了工业功能区的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城第四轮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新城区应向新渥拓展的意见,扩大了县城规模。2004年7月,对全县防汛防旱和“清水河道工程”开展了专项视察,要求政府及职能部门树立防大灾抗大险思想,建立健全防汛防旱预警机制,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预防整改意见,引起了县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充分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当年8月份“云娜”等台风带来的损失。充分发挥人大职能的优势,积极向上争取生态补偿政策,应省人大常委会邀请在全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汇报会上作专题发言,经过县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目前我县每年可争取到1000多万元的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2005年,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意见基础上,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的报告、关于全县中小学第四轮布局调整规划方案的报告,向县政府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利用,重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等审议意见,为实施“旅居兴县”战略和争创“教育强县”创造条件。每年都听取和审议关于重点实事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视察,有力地推动了诸永高速公路、交通干线、“康庄工程”建设和新城区开发、老城区排污设施、新农村建设等一大批全县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加强对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分析,深化对“十一五”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围绕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预算审查监督程序,有效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每年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依法初审年度预算草案,审查、批准县级财政决算。加强对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的监督,督促政府加大对财政周转金的清收力度,加强对土地出让金收支的管理工作。自2005年起,实行了非税资金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制度。加强对政府推行部门综合预算工作的监督,支持政府及财政部门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和扩大“乡财县管”范围。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积极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公开审计结果,加大对审计所涉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加强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坚持以民为本,重视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2004年,常委会就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举行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为县政府健全和完善失地农民保障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常委会组织人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调低住院报销起付线、扩大参保受益面等建议,均被政府接受并付诸实施。经过深入调研,常委会将城乡饮用水安全这一涉及多个部门整改的重点问题,交县政府牵头协调解决。对此,县政府把城乡饮用水改造工程列入了2005年至2006年重点实事之一,正在逐步落实。2005年,针对县城文溪多次发生溺水死亡事件,常委会召集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文溪安全问题进行专题视察,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县政府及时安排专项资金,在重点部位落实了安全设施,提高了安全防范能力。根据人民群众关于因小水电开发严重影响有关村庄供水、灌溉和生态环境的强烈呼声,邀请金华市水利专家参与视察调研,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情况的报告,要求县政府修改全县水电开发规划,在保证群众生活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有序开发、综合利用水资源。为此,县政府重新审查了全县水电开发规划,取消了12座水电站的开发规划。常委会还就“非典”防治、城乡“狗患”治理等问题提出了意见,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三、强化调查研究,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着眼全县工作大局深入调研。常委会着眼于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大局,突出服务发展、保障发展这个重点,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四年来,组织开展了新城区规划建设、玉山台地综合开发、绿色农产品安全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构建公共财政体系、工业经济发展、乡镇行政区划规划、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一系列的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决策和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紧紧抓住事关全局、根本、长远的重大问题,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抓住与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适时行使好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先后就建设“生态县”、预防职务犯罪、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决定,有力地推进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水平。
四、强化人事监督,创新评议机制,推进勤政廉政建设
常委会较好地处理了党管干部和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关系,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并加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规范程序,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修改完善了人事任免办法,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程序,严格把好干部素质关、提请程序关、法律考试关和供职报告关,共组织33名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3次任后集体就职宣誓,并将供职报告汇编成册,印发给人大代表和任命干部,便于他律和自律。这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人大意识。四年来,批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10人次,决定任命代县长、副县长9人次,决定任免县政府组成部门局长41人次,任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34人次,任免“两院”工作人员71人次,依法行使了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职权。
创新机制,不断提高评议工作实效。四年来,对县卫生局、县建设局、县教育局的局长进行了述职评议;组织人大代表对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经贸局、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基层工商所、地税所(分局)进行了执法服务评议,对50个县政府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和62个基层站(所、队)开展了工作绩效测评。常委会在新闻媒体公示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和投诉电话,广泛征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邀请部分公民参加绩效测评和旁听评议会议,提高了评议工作的透明度。在评议过程中,采用述职干部信任投票和部门绩效评议投票等量化评价体系,使评议这一监督方式凸现出刚性和活力。组织对述职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就述职干部的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情况和被评议部门(单位)的执法、服务情况开展评议,加强对评议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既增强了述职干部的宗旨意识,提高了被评议部门(单位)的执法、服务水平,也较好地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自2004年起,常委会实施了对任命的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和“两院”副职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制度,加强了干部的任后监督。
五、强化代表工作,认真督办建议,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基础。常委会认真贯彻代表法,不断加强代表工作,努力发挥人大代表的职能作用。
重视人大代表素质的提高。对全体县人大代表进行业务培训,邀请省内外知名人大代表和专家来磐授课,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水平。提请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作风建设的决定》,在全体县人大代表中广泛开展了向选民宣传一部法律、向选民进行一次述职、提出一条好建议、开展一次持证视察、为选民办一件实事的“五个一”活动。组织代表开展争优创先活动,激发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树立良好的代表形象,并通过新闻媒体对优秀人大代表的履职事迹进行报道和宣传。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依法履职情况,增强了代表对选民负责和自觉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
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及时安排代表小组的季度活动内容,明确活动重点。举办代表小组组长培训班,召开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执法评议和视察活动,鼓励和支持代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组织代表参加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系列活动和以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定期走访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向代表寄送《会刊》和资料等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举行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思路和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接受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监督。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认真组织在磐的省、市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积极主动地为省、市人大代表向本级人代会提出议案和建议做好服务,推进了诸永高速公路、交通干线建设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事关我县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问题的解决。
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常委会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对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的82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按程序作了交办,对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都转给相关部门办理。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形成了各工委和办公室分工督办、重点建议主任会议督办、一事多议建议协调督办、不满意建议重点督办、有可能办理的老案重提建议限期督办等做法,推动了部分难点问题的解决。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制度,把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和代表满意程度列入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和部门执法、服务评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切实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面商率、实际问题的解决率和人大代表的满意率。
实施代表依法辞职制度。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出台了代表依法辞职制度,并于2004年底接受了11名同志辞去县十届人大代表职务。该制度的实施,保持了代表结构的合理布局,有利于代表履行职责。这一做法,得到了中央、省委的肯定和推行。
加强对乡镇人大的工作指导。举办乡镇人大主席、人大干事培训班,系统学习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外出学习考察,健全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工作经验,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完善乡镇人大年度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推动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全面开展。
加强对县、乡镇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县、乡镇人大同步换届选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工作指导。对少数乡镇出现的妨碍选民自由行使民主权利和干扰破坏选举行为,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确保了县、乡镇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六、强化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常委会以机关效能建设和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重视自身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保证了常委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认真贯彻中央和县委文件精神,推进人大建设。2004年,建议县委召开了全县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磐安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去年,根据中发【2005】9号文件精神,提请县委转发了《中共磐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县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并配合县委对《中共磐安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推动了县委加强人大工作各项举措的落实,为人大工作创造了较好的环境。增设了农业和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形成了“一办五委”的工作机构格局。重视干部的培养和交流,为常委会机关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努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进效能建设。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党章教育、廉政教育活动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了常委会机关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大兴学法之风,凡列入常委会审议的内容,都事先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法律依据,做到依法审议。大兴调研之风,凡常委会作出决定、决议和提出审议、评议意见,都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倾听民声,集思广益,使其具有真实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大兴务实之风,凡是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和提出的审议、评议意见,都实行跟踪监督,不使监督走过场,确保工作的实效性。
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推进制度建设。每年召开全县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健全与新闻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度,及时做好常委会会议和执法检查、“两项评议”、工作视察等重要活动的报道,改进和加强人大制度和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工作。重视人大信息工作,继续办好《磐安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人大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坚持在实践中摸索,在借鉴中提高,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在修改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等12项制度的基础上,新出台了决定重大事项、加强与“一府两院”工作联系、加强与县人大代表联系和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等9项工作制度,促进了常委会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同时,提请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完成了《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志》的编纂出版工作。
各位代表,四年来,常委会的工作制度逐步完善,工作方法日趋科学,工作实效更加明显,已较好地完成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中共磐安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悉心指导,得益于全体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的支持与监督,得益于“一府两院”的密切配合。在此,我谨代表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及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对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照构建和谐社会所提出的要求,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还不够到位,监督工作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常委会自身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
回顾总结本届县人大常委会四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加强人大工作,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发挥社会主义民主 政治的优越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县人大常委会必须适应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的要求,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意识,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坚持重要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请示,依靠县委的领导推进人大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转变成为国家意志,努力使县人大常委会行使权力的过程,成为实现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过程,成为党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成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过程,不断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依法行使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从根本上处理好城镇与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等方面的关系,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广泛联系社会各界、反映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优势和特点,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代表工作的有效形式,使人大工作建立在深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之上。
必须坚持依法治县,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必须把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作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督促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实施;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要强化人大信访工作,使各阶层、各群体的意见和利益诉求都得到畅通表达,妥善解决各种矛盾,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有序。
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推进人大制度的不断完善,增强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最好、最重要的组织形式,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坚持和完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必须坚定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坚持与时俱进,正确把握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积极探索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不断把人大工作推向前进。
各位代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这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大工作必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建议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县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贯彻代表法,按照中发【2005】9号文件和县委【2006】17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提高代表素质,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和指导,推进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建设,从整体上提高全县人大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我们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展望未来,我们的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中共磐安县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职,为推进我县民主政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磐安幸福磐安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