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我县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各项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和金华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把今年定为“作风建设年”,并在县级班子领导中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为主题的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为主题,以加强调查研究为切入点,以狠抓落实为立足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经济主体要求迫切的重点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区域投资发展环境的关键问题,促进党风政风明显改善,干部事业心责任感明显增强,能力素质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取得明显成效,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大兴学习之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不愿学、不善学,理性思维不强和联系实际不够的问题。要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努力学习现代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做到知识和本领与履行职责相适应。
(二)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以全省统一开展的“百名书记蹲点调研”活动为契机,在全县各级领导班子中形成调查研究的热潮,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4月初,县级有关领导要以如何有效推进新农村建设和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为主要课题,安排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到农村、企业开展蹲点调研。要健全党员干部调查研究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县领导联系乡镇制度、维稳包案制度,机关部门联系乡镇村制度和乡镇干部住乡蹲村联户等工作机制。
(三)大兴高效服务之风。机关部门尤其是涉企部门要大力加强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降低收费标准、提高办事效率。对新城区、浙江磐安工业园区要充分授权,确保“二区”高效运转。要进一步完善“365”服务中心,确保高效便民。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和垄断性单位在服务乡镇、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时的收费标准,提高费用的透明度。加强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对机关部门借用、超编人员进行梳理和清退。开展“千人评议机关百名科所队长活动”,增强机关服务意识。乡镇要深入学习“庆元经验”,加快培养技能型乡镇干部,建设技能型乡镇政府。深化农村
综合改革,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能。进一步完善乡镇干部住乡蹲村联户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四)大兴勤俭节约之风。继续执行省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严禁领导干部用公款相互吃请、游山玩水、进行高消费娱乐和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坚决制止和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健全四大班子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全县公务接待制度,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认真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实行定点管理,执行经费标准,减少接待用车,简化公务礼仪,施行中餐公务接待快餐制。县机关干部下乡继续严格执行“三限一禁”制度,县内公务活动不得赠送土特产等礼品。
三、实施步骤
“作风建设年”活动参加对象是各乡镇、县机关各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事业单位的全体机关干部。按照从大局着眼、小处入手,抓住重点、整合载体,讲求实效的思路,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提高认识(2007年2月—4月)
3月份,召开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统一思想,部署工作。各乡镇、县机关各部门要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执行力和改善投资发展环境等内容,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改什么”、“我为磐安发展做什么”、“爱岗敬业”等为重点的大讨论。要结合本地、本部门作风建设的实际,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于4月10日前报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宣传部门要和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要把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营
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2007年5月—9月)
各部门、各乡镇要针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查找和整改。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对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查找问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县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要对近年来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责任,限期整改、限期解决。要加强作风建设的明查暗访,尤其是加强对驻村干部驻乡蹲村等情况的督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总结提高(2007年10月—12月)
作风建设要注重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有关制度,努力通过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规范行为,发挥长效作用。要注意不断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乡镇、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要组织领导干部以适当形式,向社会作出承诺,把作风建设成果转化成领导干部日常的实际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作风建设年”活动结束后,各地要结合实际对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继续作出部署。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委、县政府成立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施彩华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正明同志,常务副县长程天云同志、县委组织部长石骁敏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委办、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财政局、县人劳社保局、县纠风办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秘书组、主题教育组、经济服务组、宣传报道组、监督检查组等五个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活动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
办公室所需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县机关部门和乡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县四套班子领导要以“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主动深入基层和工作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和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成为作风建设和狠抓落实的模范。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要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主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全力抓,什么问题突出就抓什么问题,一抓到底,抓出实效。要以身作则,带头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得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设立监督电话,加强督促检查,通过信息简报、督查通报等形式,定期通报活动进展、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典型,推动面上工作的深入开展。县纪委监察局要采取明查暗访等措施,加强督查,对顶风违纪的干部要严肃查处。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开展督查、调研和民主评议等形式,推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纳入今年的年终目标考核,并作为考察班子和干部的重要内容。
今年底,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报告。
中共磐安县委
200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