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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年”话题之四:公款消费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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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以一餐吃掉一头牛,盖因公款消费,花公家的钱不心疼。有些领导干部认为,吃点、用点没关系,又不落个人腰包,何况“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因而,公款消费已经到了愈演愈烈的态势。相互吃请、游山玩水、娱乐活动等等都是公费,个别领导甚至将家里买的东西也拿到公家报销,简直到了恬不知耻的地步。据统计,我们国家每年公款吃喝要花掉2000亿,相当于每年吃掉一个三峡,而其它消费则可想而知了。吉林省长春市地税局曾对10家高档酒楼抽样调查,10家酒楼共开出2000元以上的发票11847张,其中5000元以上的发票924张,10000元以上的发票246张,发票上显示的消费单位主要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
  公款消费是一种不良心态的表现,不仅提高了行政成本,而且滋生了奢侈浪费、盲目攀比、争权夺利等动机。“你方请完我登场,有来不往非礼也”;“你有权请客,我有权送礼”;“你讨好领导升官到更有油水的好单位,我在差单位得过且过不干事”……
  作家张贤亮最近阐述了三个观点,都很有趣。其中第三个观点是,现在出现的奢糜、浪费、贪腐等现象,其根子都是公有制。因为是“公家的”,就有人不懂得珍惜,就有人将它当作一种权利,就有人为了得到这种权利而不顾一切去公款消费。
  享有公款消费的人都是领导,并且是有权有势的领导。因而,国家为遏制公款消费出台的规定,下发的文件“言之谆谆”,而各级官员却“听之藐藐”。他们为制造“公款消费”而掌握的“自由裁量权”的自由幅度却越来越大。公款消费为何屡禁不止,为什么不能在审计、财务制度上堵住漏洞。其症状在政府,其根子在纪委在人大。
  公款消费从性质上看,是对国家财产的挥霍和浪费,与贪污、侵占国家财产是一回事。没有节制的消费,同样可以把国库吃穷,把财政吃垮,把党风吃坏,把民心吃背。菲律宾就有挥霍国家财产罪,可我们却只有“禁令”。嘴巴和行为的事情,治理起来,说难就难,说容易则容易。只要我们管领导的领导有心监管,只要我们在“招待费和差旅费”上动动真格,事关私人的“公款消费”一律自掏腰包。这样,公款消费的现象肯定会好许多。

 
编辑: 陈兆贤 作者: 阿里 来源: 磐安新闻网  2007-05-21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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