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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磐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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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经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0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5名,其中:中学教师11名(英语专业3名、体育专业1名、美术专业1名、文科专业教师3名、理科专业教师3名);小学教师20名(英语专业5名、音乐专业1名、体育专业3名、美术专业1名、其他专业10名);职业教育专业教师4名(招考办法另行制订)。

被浙江师范大学批准免试就读教育硕士的本科毕业生和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届磐安籍省级优秀毕业生 (不含学前教育)可以直接聘用(在6月14日下午5︰30前签约,并相应核减该专业招考名额)。

报考人数不足招考人数2倍的,相应减少该学科(岗位)的招考名额,其名额调整到其它学科(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学历要求: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社会人员报考条件:热爱教育工作,身体健康,具有磐安县户籍和中、小学教师资格(今年已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申报材料,并在7月15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07年磐安籍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条件:热爱教育工作,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不含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该岗位招考,允许报考其他岗位。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社会人员须带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申报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随带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于6月13日至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被浙江师范大学批准免试就读教育硕士的本科毕业生和磐安籍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 (不含学前教育)须持就业协议书及有关证明在6月14日下午5︰30前报名并签约。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命题范围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音乐、美术考生还须加试专业课(公共课与专业课成绩各占50%)。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为6月18日上午 8∶30——11∶00。笔试地点:磐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2、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底按招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说课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音乐、美术专业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60%和40%)。本科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的,折算后笔试成绩加2分。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2007年应届毕业生以学校发回的个人档案中的体检表为依据,不再重新组织体检。社会人员考生考核办法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2007年应届毕业生的考核以毕业学校的考核为准。

六、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根据招考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底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15日前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录取。

七、本公告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磐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磐         

                                  二○○七年六月四日

 
编辑: 陈兆贤 作者: 来源: 磐安新闻网  2007-06-04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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