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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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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磐安县创建省级文明

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518

 

 

本期目录

●我县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动员大会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校务公开和教育收费专项视察活动

县林业局突出“五抓”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县国税局扎实推进文明县城创建活动

●司法局积极落实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任务

 

我县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动员大会

 

511,我县在县府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动员大会,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文镇班子成员,各社区居委会主任,城区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根溪、联进、联谊、小岭、后坞、台口等村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潘江涛作动员报告,指出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成效和存在的差距,提出了创建工作各项任务,重点要开展宣传造势、创建达标、专项整治、“我文明、我幸福”主题教育、创建迎检等“五大行动”。县委书记施彩华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大家要提高认识,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创建工作要着眼群众,真正让居民在创建中得到实惠;要为群众办实事,坚持量力而行,齐抓共管。会上,县委、县政府与相关部门签订了创建责任书。(创办)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校务公开和教育收费

专项视察活动

 

511,磐安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在磐的市人大代表开展学校校务公开和教育收费情况专项视察活动。市人大代表一行先后视察了县职业技校和县第二中学,并听取了县教育局、县职业技校关于校务公开和教育收费情况的汇报。根据视察情况,市人大代表们指出校务公开和教育收费是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工作内容之一。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入调研,努力解决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及管理等有关方面的问题;各学校要一如既往地重视校务公开和教育收费工作,切实抓好这两项阳光工程和民心工程,使教育工作上一新台阶。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林业局突出“五抓”

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一是抓领导明职责。坚持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各科室、下属单位及干部职工共同抓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将具体的创建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责任人,确保创建责任落实。二是抓宣传造氛围。要求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对家属、亲朋好友的创建工作宣传,促使自己、身边的人和他人知晓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三是抓创建保达标。要求各科室、下属单位对照分解目标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帮扶行动、文明科室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林业“365”办事窗口文明创建活动,并主动配合社区共建工作,做好“五化”工作,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标和得高分。四是抓考核严奖惩。把创建工作列入科室、下属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创建工作力度大且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及时完成创建任务的追究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五是抓监督求实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科室及其下属单位创建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促使创建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县林业局 韦盛忠)

 

县国税局扎实推进文明县城创建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实效。把文明创建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任务量化分解,责任到人,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使创建工作形成了局长全盘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各职能科室齐抓共管、干部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二是完善制度,文明执法。结合“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的服务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实施“阳光稽查”,通过贯彻落实稽查准入、限时稽查、查后辅导、回访等制度,做到文明执法。三是有机结合,树立形象。把创建文明县城与争创文明机关、文明示范窗口和文明职工有机结合,要求全体机关同志树立“五个形象”,即廉洁从政的形象、公道正派的形象、高效务实的形象、优质服务的形象、密切联系群众的形象;杜绝“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做到“三不”: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沓应付;亮牌办公,做到“三优三满意”,让国税部门真正成为全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的一个闪亮窗口。    (国税局 吕斌、葛威)

 

司法局积极落实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任务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创建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员,加强了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二是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再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局形成“人人知晓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工作氛围。三是对创建任务逐项按科室职能予以分解,对每项任务提出具体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做到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四是加强督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对行动不力,工作成效不大,不能按时完成创建任务的,按岗位责任制规定予以处罚,对完成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按岗位责任制规定给予奖励。    (司法局   张晓明)

 

 

 

报:县委书记施彩华,县委副书记黄福良、胡正明,县委常委、副县长叶顺清,副县长潘丽霞;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各成员

发:县机关各部门、金磐开发区、大盘山管理局、新城区、磐安工业园区,安文镇

签发:陈燕翔         编辑:陈化良

 
编辑: 陈兆贤 作者: 来源: 创建文明县城办公室  2007-06-07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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