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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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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磐安县创建省级文明

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530         

 

【本期目录】

●我县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材料提交培训会

●县旅游局深入宣传和践行《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公约》

●县财政地税局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做到“三落实”

●县供销社积极抓好企业窗口创建工作

●要讯

 

我县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材料提交培训会

 

529下午,我县在县委党校大教室召开了创建文明县城材料提交培训会,县机关各部门、安文镇创建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参加会议,培训会由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创建文明县城办公室主任马禄忠主持,县创建文明县城办公室黄福根同志作培训辅导。

会上,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县创建文明县城办公室副主任陈燕翔作了讲话。她要求大家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紧迫性;二要明确要求,增强迎接考评准备工作的针对性。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加强配合,努力做好创建材料提交工作;三要做好创建联络工作,增强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创建联络员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员、工作的组织员、上下的协调员、成果的宣传员,要按照定期汇报制度、定期活动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奖罚制度抓好落实。   (创办)

              

县旅游局深入宣传和践行

《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公约》

 

为扎实推进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县风景旅游管理局组织旅游系统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深入宣传和践行《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公约》。一是举办一次宣传活动。在县城海螺街举办一次宣传《指南》和《公约》活动,分发文明旅游宣传单、《指南》和《公约》宣传手册。二是张贴一些文明行为标示牌。在全县各景区景点、星级宾馆游客集中的场所张贴一些生动、醒目的文明行为标示牌和文明旅游温馨提醒牌。三是成立一支文明行为监督队伍。根据各景区景点的实际,建立游客文明行为监督岗和纠察队,随时随地纠正和制止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四是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集中整治景区及宾馆环境卫生,重点整治花溪风景区存在的“区中村”问题。五是组织一次评优评先活动。在景区、宾馆、旅行社中开展文明员工、文明游客、文明导游、文明旅行社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行业的文明程度。     (县旅游局  赵灵英)

 

县财政地税局

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做到“三落实”

 

一是组织领导落实。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创建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做到了人员到位。二是工作职责落实。在进一步巩固前几年创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根据《磐安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任务分解表》和《“窗口”行业考评标准》的要求,将本单位今年的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任务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并要求各科室进一步落实到人,做到了责任到位。三是创建经费落实。根据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并列入年初的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确保各项创建经费的落实,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县财政局  倪正奎)

 

县供销社积极抓好企业窗口创建工作

 

县供销社积极落实创建文明县城任务,重点抓好县供销社商场、县特产城的窗口创建工作。一是规范行为、文明接待。规范营业员工作行为,做到用语文明、待客礼貌、举止文雅。二是加强防范,确保安全。加强消防安全设施检查,确保设施完好、齐备,并开展员工消防知识培训。三是诚信经营,保证质量。认真执行商品质量保证制度,保证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设立质量服务投诉机构,及时高效地处理有关投诉事件。四是落实制度,整洁美观。落实卫生制度和现场管理制度,确保营业场所、门前清洁卫生,美观大方,树立公共场所的良好形象。五是规范整治,提高品位。对经营门店进行装璜改造,提高经营品位和服务水平。

          (县供销社  傅月忠)                                       

 

【要讯】

县经贸局精心组织“真情捐图书、建设新农村”活动 县经贸局 “真情捐图书、建设新农村”活动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活动中,全体干部职工踊跃捐书,尤其是局领导带头参与,将自己珍藏 多年的书捐献出来。据统计,共捐书150多册,总价值1500余元。 (县经贸局  朱灯海)

 

县人行开展建设“节约型支行”活动  县人行通过召开全行职工大会、向全行职工发放倡议书等形式,积极开展建设“节约型支行”活动,把勤俭节约变成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自觉行为。(县人行)

 

 

                  

                      

报:县委书记施彩华,县委副书记黄福良、胡正明,县委常委、副县长叶顺清,副县长潘丽霞;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各成员

发:县机关各部门、金磐开发区、大盘山管理局、新城区、磐安工业园区,安文镇

签发:陈燕翔          编辑:陈化良

 

 

 
编辑: 陈兆贤 作者: 来源: 创建文明县城办公室  2007-06-07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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