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机关各部门,金磐开发区,大盘山管理局,新城区,磐安工业园区: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在构建和谐磐安幸福磐安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县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关于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若干规定》(县委[2003]60号)、《磐安县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实施办法》(县委[2002]93号)等有关规定,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磐安县第七批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006年度磐安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磐安县优秀技能人才和磐安县优秀乡土人才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按照评选办法(附后)要求,各乡镇负责本乡镇及挂靠企业的评选推荐工作,县机关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金磐开发区、磐安新城区、磐安工业园区分别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企业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07年7月10日。
2、材料报送单位:《磐安县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表》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联系电话:84661924;
《2006年度磐安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职称教育科,联系电话:84666270;
《磐安县优秀技能人才推荐表》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培训中心,联系电话:84668322;
《磐安县优秀乡土人才推荐表》报县农业局科教科,联系电话:84668521。
3、评选办法及表格下载网址:磐安县电子政务网、磐安人才网(www.parcsc.com)。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本次评选是县委县政府吸引、培养和使用人才,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重大举措。各乡镇、县机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精心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把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上来。
2、广泛宣传。这次评选政策性强、要求高,各乡镇、部门要进行广泛宣传,把评选通知精神传达到乡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各个层面的人才,让各类人才充分了解评选精神、积极参与到评选工作中来。
3、严肃纪律。各单位、个人在申报时要如实提供各项材料,一旦发现单位或个人提供伪造虚假材料,则取消该人员的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磐安县第七批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办法
2、2006年度磐安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办法
3、磐安县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办法
4、磐安县优秀乡土人才评选办法
5、各类评选表格及名额分配表
中共磐安县委办公室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