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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商杯”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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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  安  县  文  学  艺  术 界 联 合 会

磐  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磐安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磐文联【20073

 

 

关于举办“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商

杯”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机关各部门,金磐开发区,大盘山管理局,新城区,磐安工业园区:

为了进一步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知荣耻、明礼仪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县城的文明程度。经研究决定举办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商杯”书画、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知荣耻、明礼仪”为主题,以正在开展的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为载体,着力表现文明磐安的景、情、人和事,创作出思想性与艺术性完美结合的书画、摄影作品。

二、大赛规则

1、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内所有书、画、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2、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深刻,语言精练、寓义深远。

3、书、画作品书体不限、画种不限,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草书、篆书作品应附释文。漫画作品尺寸统一为50㎝×60㎝,黑白、彩色均可。摄影参赛作品为10寸精放片,彩色、黑白、数码照片均可,优秀奖以上作品必须提供底片或数码资料。摄影应征作品须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同一作者书画作品可参加一件,摄影作品不能超过5件。     

4、书画作品不得装裱(除油画外)。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举办单位享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作品引起的有关权属问题均由作者自负,与大赛主办单位无关。

5、获奖、入选作品,其作者可由主办单位推荐加入县各文艺协会。

6、所有参赛者即视为认同本规则。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书、画、摄影各1名),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6名(书、画、摄影各2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12名(书、画、摄影各3名),奖金各2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一位作者在同一项中有数件获奖的,只发最高奖。

对所有获奖人员均颁发获奖证书。

四、截稿时间

截稿至今年820日止。展出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赛作品投稿地址

书画作品分别交寄到各相关协会(书法-县文化馆王海根、美术-磐安中学陈林森),摄影作品交寄县文联办公室。

 

 

 

磐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磐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磐安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614

 

 

 

 

 

 
编辑: 陈兆贤 作者: 来源: 创建文明县城办公室  2007-06-15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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