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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 安 县 文 学 艺 术 界 联 合 会
磐 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磐安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
磐文联【2007】3号
关于举办“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商
杯”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机关各部门,金磐开发区,大盘山管理局,新城区,磐安工业园区:
为了进一步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知荣耻、明礼仪”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县城的文明程度。经研究决定举办“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商杯”书画、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知荣耻、明礼仪”为主题,以正在开展的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为载体,着力表现文明磐安的景、情、人和事,创作出思想性与艺术性完美结合的书画、摄影作品。
二、大赛规则
1、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内所有书、画、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2、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深刻,语言精练、寓义深远。
3、书、画作品书体不限、画种不限,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草书、篆书作品应附释文。漫画作品尺寸统一为50㎝×60㎝,黑白、彩色均可。摄影参赛作品为10寸精放片,彩色、黑白、数码照片均可,优秀奖以上作品必须提供底片或数码资料。摄影应征作品须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同一作者书画作品可参加一件,摄影作品不能超过5件。
4、书画作品不得装裱(除油画外)。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举办单位享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作品引起的有关权属问题均由作者自负,与大赛主办单位无关。
5、获奖、入选作品,其作者可由主办单位推荐加入县各文艺协会。
6、所有参赛者即视为认同本规则。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书、画、摄影各1名),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6名(书、画、摄影各2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12名(书、画、摄影各3名),奖金各2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一位作者在同一项中有数件获奖的,只发最高奖。
对所有获奖人员均颁发获奖证书。
四、截稿时间
截稿至今年8月20日止。展出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赛作品投稿地址
书画作品分别交寄到各相关协会(书法-县文化馆王海根、美术-磐安中学陈林森),摄影作品交寄县文联办公室。
磐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磐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磐安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