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记者 吴晶) 7月初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全面展开,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关注五个方面的政策信息,内容涉及阳光工程、免费师范生、内地生报港校、录取确认以及防止中介诈骗。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全国高考已经结束,各地正在进行评卷,部分省份考生正在填报志愿或准备开始填报志愿,教育部已就做好今年高校录取工作做出部署,希望使高校招生更“保险”。
这位负责人说,今年是我国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第三年,广大考生和家长应透过“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这扇“窗”,全面了解招生政策、考生资格名单、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动态等信息。
据介绍,教育部今年分三个阶段开展高考网上咨询周,参加咨询的高校超过1600所。刚刚结束的第二阶段咨询周点击量为1.8亿人次,访问者合计近290万人。考生和家长对高考的认识理解程度明显强于往年。
这位负责人指出,所有考生被录取后,都可以通过“三关”核实本人录取信息:一是收到教育部公布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邮寄的录取通知书;二是可通过省级招办和招生院校设立的招生信息网查询核实本人录取结果;三是高校在新生入学后将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经省级招办办理的录取手续对新生实行学籍电子注册。新生在本校及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注册网上可查到自己是否已具有学籍。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录取考生还将额外收到省招办寄发的录取信息确认表,避免受骗上当。
针对报考香港高校的内地考生,这位负责人强调,今年共有12所香港高校在内地25个省份招生。其中,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且安排在提前批次进行。其余10所单独招生的学校将于7月7日前结束录取。已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
此外,教育部也在积极部署有关部门安排好免费师范生的志愿填报和签订协议等工作,确保免费师范生无后顾之忧。
这位负责人再度提醒考生和家长:高校招生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有疑问应及时询问核查,不要给任何招生诈骗分子以可乘之机。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记者 吴晶) 2007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陆续展开,教育部有关负责人19日强调,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严禁利用调整计划“做文章”。
这位负责人指出,教育部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网上录取各项安全保障和数据准备。各地、各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报经教育部汇总备案并分送各省(区、市)的招生来源计划。“严禁省级招办为争取调整计划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严禁高等学校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
为保证计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各省级招办应在批次录取开始前,向有关高等学校及时提供生源统计情况。确保所有被录取考生都可以在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网络平台上查到录取结果。
各地要全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准确地向考生公开、公示或提供查询有关录取政策、录取状态、录取结果等信息。各省级招办须公示享受政策性鼓励加分或照顾加分录取的考生名单,及高等学校录取的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要按照招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这位负责人强调,各地要加大对违规录取及中介招生诈骗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高等学校特别是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2007年起实行严格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对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招办要建立和完善高考网络有害信息监察制度,各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应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招生诈骗活动,妥善处理因诈骗事件可能引发的事端。
同时,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招办进一步完善志愿填报和投档模式,增加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录取机会,完善招生信访服务网络,成立省级招生监察(仲裁)领导小组,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加强对残疾等困难群体考生的关心和服务,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的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