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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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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

 

磐安县创建省级文明

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6月20日  

 

【本期目录】

●我县“真情捐图书、建设新农村”活动成效明显

●县交通局积极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

●县法院加强立案大厅建设

●县林业局突出“三个三”深化木材检查站作风建设

●要讯

 

我县“真情捐图书、建设新农村”活动成效明显

 

  目前,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尤其是4月份开展的“真情捐图书、建设新农村”活动得到了县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本次捐赠活动领导重视,部署周密,落实有方,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据统计,全县共捐赠图书10832册,参加捐赠活动的县机关部门、城区事业单位有53家,干部职工人均捐赠图书在5册以上。其中法院、药监局、实验小学、移动公司、国税局、环卫所、电信局、质监局、供电局、烟草专卖局等十家省、市级文明单位除了捐赠图书外,还分别捐款3000余元,共计30100元,用于统一购置农村图书室设施。

根据工作安排,县委宣传部和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办公室将于近期把图书和图书室设备送到有关乡镇和村,希望还未捐赠的单位,特别是在城的省、市级文明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尽快完成捐赠任务,为我县新农村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办公室)

 

县交通局积极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

 

  6月14日,县交通局召集运管所、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顺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下属单位负责人召开创建工作落实会,对《浙江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与交通系统相关的项目进行了细化,落实责任,对照自查情况明确整改措施。对“人际互动”项目,提出了在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者设专座,以及通过乘务员温馨提醒乘客为他们让座;对“市民对交通便捷程度满意率”项目,提出了合理分布公交站点,方便乘客上下车;要加强司机和乘务员素质教育,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县交通局  陈长春)

                                                                    

 

县法院加强立案大厅建设

 

  为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县城,县法院积极加强立案大厅建设,增强立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扩展立案大厅的服务功能,优化便民服务。一是使用文明用语。立案庭全体干警在接待当事人、办理审查立案手续,以及接打电话、便民诉讼时,一律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二是大力加强硬件建设,创造优良的立案环境。为方便当事人,大厅内设置了咨询台、饮水机、配置休息区等便民设施。我院还为前来咨询、立案的来访者、当事人配备了专用的笔墨、纸张等,以方便当事人记录注意事项、撰写诉讼文书等。三是规范立案程序,体现人性化服务宗旨。改造立案大厅,实行了审查、立案、收费、登记等“一条龙”柜台式服务,切实做到案件随到随立。四是坚持便民服务制度。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和下岗职工、特困户等弱势群体,积极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务,进一步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县法院  周梅芬)

 

县林业局突出“三个三”深化木材检查站作风建设

 

  强化三项执法:一是公正执法,要求木检员做到执法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公路无“三乱”;二是规范执法,对各站及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实行每月一小查、每季一大查、年终一考核和行风监督员一测评的工作机制,规范木检执法行为,提高办案工作水平;三是服务执法,采取“宽进严出”的变通政策,加强与竹木制品企业联系,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促执法服务达到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开展三项活动:一是开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服务执法”大讨论活动,每位木检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二是开展一次到木制品企业走访活动,听取企业对木检执法的工作意见;三是设置来信来访举报箱,加大对违规执法责任的追究力度。增强三种意识:一是增强学习意识,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整体综合素质;二是增强责任意识,抱着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始终做到执法为民;三是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拓宽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木检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

        ( 县林业局 韦盛忠 陈海清)

 

【要讯】

  文广新局开展文化市场联合检查力度大效果好能力  近期,县文广新局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组织学校教师、退休老干部、社区干部开展文化市场联合检查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活动开展以来,累计检查5次,参与人员36人,检查文化经营场所56家,整治违规场所6家。(县文广新局  郑文斌)

 

县法院建立上下班纪律巡查制度  日前,县法院建立了干警上下班纪律巡查制度。一是对全院干部职工上下纪律作经常性巡查和督查,每周至少一次;二是上班实行签到制度,对下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三是上班期间外出办案或办事须向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请示。    (县法院)

 

 

报:县委书记施彩华,县委副书记黄福良、胡正明,县委常委、副县长叶顺清,副县长潘丽霞;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各成员

发:县机关各部门、金磐开发区、大盘山管理局、新城区、磐安工业园区,安文镇

签发:陈燕翔              编辑:周苏伦

 

  

 

 

 

 
编辑: 陈兆贤 作者: 来源: 创建县城文明办公室  2007-06-26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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