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江涛部长就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答记者问
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近日,记者就该项工作采访了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副组长潘江涛同志。
问:为什么要创建省级文明县城?
答:文明是人类几千年始终不渝的价值追求。文明城市是当今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也是对一个城市综合素质的最高褒奖。深入扎实地开展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磐安幸福磐安,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对于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招商引资环境;对于快速改善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的现代化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这次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的主要任务目标是什么?
答:创建文明县城工作涉及面广,任务十分繁重。其主要任务目标是: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着眼点,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主攻方向,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巩固成果,培育特色,通过广泛深入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问:这次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的时间和步骤是怎样安排的?
答: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总体划分为宣传发动、全面推进、自查迎检和考核总结四个阶段,目前进入全面推进阶段(5月-8月),主要工作是对照《浙江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组织实施。第三阶段的自查迎检阶段工作,主要是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迎接省考评组测评考核。第四阶段是考核总结阶段(10-12月),主要工作是全力以赴做好考核的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并进行总结。
问:目前,我县离省级文明县城的标准还有哪些差距?
答:对照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标准,我县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具体体现在:一是文体设施比较落后。按照省级文明县城考评要求,县图书馆、文化馆应为国家一级馆,县青少年宫应为省一级宫,县档案馆应为省二级馆标准,社区文化阵地要求每个社区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总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而我县的图书馆为国家三级馆,县档案馆、文化馆为省三级馆,县青少年宫等级尚没确定;社区文化阵地名不副实;县体育馆、游泳池和博览馆等项目尚没立项。二是交通秩序比较混乱。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超车调头,行人爱怎么走就怎么走,整个县城交通秩序,特别是在上下班时间比较混乱,严重影响了交通和
行人安全。三是市容市貌不容乐观。县城的背街小巷、社区楼道尚有卫生死角,特别是城郊几个村庄的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另外,占道经营、“牛皮癣”现象也比较严重。四是市民文明素质不高。乱扔乱倒垃圾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攀折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还时有发生。
问: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下步创建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针对县城交通秩序、市容市貌、市民素质、公共秩序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下步主要组织实施“六大整治”。一是市容市貌大整治。以县城主要街道和行业窗口单位为重点开展整治活动,确保无违章搭建、无证摊点、乱设摊点、占道经营和跨门经营等现象发生,禁止出现乱涂乱画、乱贴乱挂、“牛皮癣”泛滥现象。二是交通秩序大整治。建设停车场,合理规划停车位,完善标志、标线、信号灯、护栏等交通设施,对破旧、模糊不清的进行更新。完善公交车、出租车和三轮车行业服务规程,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用语规范、服务热情。三是环境卫生大整治。加快街巷路面硬化工作,全面整治社
区居委会的背街小巷、庭园楼道的卫生死角,同时采取措施对联进、联谊、后坞、台口等村和小岭坑自然村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整改,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四是市场秩序大整治。通过整治,做到经营者物品放置有序,商位、营业房内外卫生整洁,市场物业管理、商品质量、卫生、治安、消防等工作制度健全并落实。五是家养禽畜大整治。加强城区犬类管理,坚决捕杀狂犬和野犬。六是“五小行业”大整治。以“五小行业”为重点,查处卖淫嫖娼、无照经营、假冒伪劣、短斤缺量,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我文明、我幸福” 主题教育大行动,内容包括县城“十大不文明行为”筛选等十项活动,切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问:创建工作将采取那些保障手段?
答: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时间紧、难度大、标准高,县里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督促检查和创建奖惩制度。县创建文明县城办公室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明查暗访,加强督查工作。电视台的《关注》和《今日磐安》的《新闻聚焦》、《新闻调查》等栏目,将对屡纠不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行为将进行曝光。县委、县政府把创建工作列入安文镇和县机关部门的年度中心工作进行考核,对推诿扯皮、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县考核办将在年终综合考核中给予扣分。
问:“六大整治”活动是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有效载体,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广大市民应怎样配合?
答: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是一项素质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六大整治”活动中,广大市民要把创建活动融入到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磐安县市民守则》,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不随地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损坏公共设施、攀折花草树木,不在公园、溪边等公共场所晾晒衣物;积极配合陈旧破损广告、破损遮阳棚、空中管线的整治工作,清除自己房前屋后、楼道等地的小广告,积极参与制止乱贴小广告的监督管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的良好习惯,不乱窜马路;把“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到实处,不占道经营。广大市民是创建文明县城的主体,大家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自
觉行动,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积极做一名创建文明县城的参与者、监督者和文明传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