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着为社会提供食品、农产品的理化、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公正数据的职能,是磐安县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检测的主要机构。现因工作需要,经批准面向全县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2名(全额事业编制)。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行为。
2、招考范围和对象
磐安籍或磐安户籍;男性要求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1967.1.1以后出生),女性要求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1972.1.1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专业和学历要求
化工(化学)分析、化工制药、植保、食品与科学工程、环境工程等专业,二年以上工作经验;其它专业应从事食品或化学分析类实验室工作二年以上。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二、报名、考试与录用
1、报名
符合条件者可持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近期一寸照片2张和个人简历等资料于2007年8月15日17∶30前,到磐安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核减招考计划。
2、考试范围和形式
符合报考人员要进行专业理论考试(包括食品检验基础、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写作等)、实际操作考试和面试。专业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40%、20%、40%。笔试和操作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
经笔试、面试考核合格后,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不合格,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4、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录用。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579-84667913 83397505
联系地址:磐安县文明街14号(安文镇校斜对面)
磐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磐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0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