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简介:
炼火,又称“踩火”,是流传在浙江磐安一带,具有地域神秘文化色彩的传统民俗事项。炼火起源于先民对火的崇拜,是古代“祓除”习俗的遗存。炼火的场景与先民狩猎归来围着大堆篝火庆祝狂欢的场景极为相似。因赤脚在通红的炭火上表演而得名。后来,炼火又与“方岩胡公”等地方神祗信仰相结合,兼具驱瘟、避邪、祈福、治病、求平安等信仰目的,形成一整套仪式规范,在这一方古老的土地上世代传承,每年重阳节和胡公祭日均要举办大型炼火活动。
炼火通常在夜间举行,届时,村民们挨家挨户扛着一箩箩木炭到炼火场,一般需用木炭30—120箩,平摊在画有八卦图案、直径10—20米的圆形火坛上,然后引火烧红木炭,火光冲天,来自四面八方的村民把炼火场围得水泄不通。炼火队人数少则数十人,多则上百人,他们要提前三天吃斋、沐浴净身,且夫妻不能圆房,以保证炼火活动顺利开展。炼火场东西两侧设“龙王坛”及“天坛”,分别立“龙君”及“真武玄帝”之神位。炼火仪式由当地的“山人”主持,仪式包括祭坛定叉、敕坛、宰鸡淋血、召将请圣、发符焚牒、开水火门、催降赴炼、扫魈、谢火送佛、施孤魂等十项仪规程序。纹身、赤脚的炼火者在“山人”的指挥下,手执响铃钢叉等神器,绕东、南、西、北四道水火门巡行一周,先从北门冲进火坛,踏着烈火从南门杀出;再绕到西门冲入火坛,从东门杀出。这样反复穿梭在烈火上踩过,一刻钟为一坛,一般炼三坛即告结束。炼火在流传过程中还溶入了多种民间文化:傩舞、目连戏、拜斗等。
炼火是土生土长的原生态民间艺术,具有原始神秘性、独特稀有性、自发群体性和综合艺术性特征,体现了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赴汤蹈火、勇往直前的人文精神,是中国传统民俗文化的“活化石”,极具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浙江电视台多次拍摄炼火专题片进行宣传,《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金华卷》、《浙江省磐安县深泽村的炼火仪式》(徐宏图著)等已有详细记录,国内外专家学者对此高度重视,正在深入研究中。2005年“磐安炼火”被列入浙江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