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2008年3月5日在磐安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磐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史 兴
2007年,是县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开局之年。一年来,举行了县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7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0个,就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5项,提出专题审议意见5个;主任会议分7次听取了政府的9个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专题审议意见4个;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开展工作视察8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人次,切实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有力推进了磐安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紧扣中心,加强工作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加强对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重大问题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0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重点、2007年全县“十大实事”“十大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并就县政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三大战略”、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全力保持经济增长、合力破解工业经济发展难题,提升毛竹、茶叶、香榧等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加强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坚持以民为本,关注民生民利。组织视察了全县茶叶产业发展情况,建议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和培育;要研究出台政策,鼓励发展茶叶规模基地;要树立品牌意识,做大做强“磐安云峰”品牌。组织视察了城乡饮用水改造工程,建议县政府规划要科学,避免资源浪费;资金筹措要广开财路,减轻群众负担;管理要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同时,根据人民群众的呼声,对42省道新渥至冷水段改造工程、新渥至永康西溪道路走向、“浙八味”特产市场建设工程、龙山小区安置房首期工程、校务公开和教育收费、城区食品安全等组织了专题视察,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意见。
深化对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
二、精心选题,加强法律监督,切实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积极推进依法治县,推进民主法治进程。
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跟踪督查。
开展“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法执法跟踪督查。
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
三、完善制度,创新方式,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任免权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强化服务,丰富活动内容,着力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扩大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度。
规范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
加大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县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意见235件。为了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县人大常委会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对重点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各主任牵头,亲自抓好督办;对代表反映比较集中,有多个建议同时提到的问题,落实相关工委具体联系,进行重点督办;对代表多次在人代会重复提出的建议,开展专题调查,对有条件办理的建议,要求承办单位实行限期办理;对办理结果代表反馈不满意的,由代表工委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确实由于条件限制不能办理,而代表反馈不满意的代表建议,由有关工委陪同承办单位一起向代表作出说明。到去年底,共收到代表反馈意见表234件,代表们感到满意或基本满意,满意率为99%。代表提出的建议已经解决的104件,正在解决和部分解决的39件,待创造条件解决的78件,留作参考的9件,不能解决的5件。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加强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
重视调查研究。常委会围绕全县改革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先后开展了全县财政体制改革、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农村示范整治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金磐开发区发展状况、科技创新、城区学校布局、城区医疗卫生布局等调研活动。
回顾过去的一年,人大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是: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有不少工作要做;代表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制度还需要在进一步落实上下功夫,审议质量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08年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中共磐安县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促进发展,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着力提高监督实效,切实发挥代表作用,推动科学发展,为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居兴县”战略和建设和谐磐安幸福磐安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今年着重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法律监督,积极推进依法治县
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五五”普法决议,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讲座与工作监督、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增强法制教育和工作监督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进一步重视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守法护法的自觉性。把执法检查放在突出位置,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开展《档案法》执行情况执法检查,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督促政府部门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探索开展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和乡镇人大决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的有效形式,及时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加强对信访动态的综合分析,做好信访的交办、督办工作。把人民来信来访中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把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与了解社会动态、完善预测防范机制、畅通与人民群众联系渠道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二、强化工作监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切实提高监督实效。要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继续完善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县政府报告工作、通报情况的制度,做到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密切关注2008年全县重大实事和重点工程建设、生态县建设、旅游开发、节能减排和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城市发展、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大跟踪检查和督促整改的力度,做到审议一件,跟踪一件,督查一件,落实一件,把审议意见落到实处。“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执行决议、决定情况的报告,要及时向县人大代表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常委会工作的监督。
关注民生民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切实维护民利。对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的“三农”工作、城乡饮用水改造工作、教育文化广电事业、全民健身发展情况、医疗卫生等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和检查。
积极开展专题工作调研,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督方法,切实做到知实情、讲实话、求实效。对有机绿色农产品生产情况、食品安全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三、规范程序,注重实效,深化财政审查监督
健全和完善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财政监督制度,出台《磐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加强对财政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年中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7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07年县财政决算。支持和督促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财政非税收入的收支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07年非税收入决算和2008年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的报告。关注政府负债情况,及时了解政府负债的结构和偿债能力,督促政府加强债务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关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关注财政综合预算的绩效情况,加强对财政综合预算的绩效情况监督,在县机关选定1-2个部门进行跟踪监督。
四、坚持民主科学议事,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常委会将加强与“一府两院”重大工作的交流沟通,进一步完善操作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重大问题的报告,努力提高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透明度和重大问题决策的科学性。同时,常委会将坚持把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主任会议听取汇报、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进行跟踪督查,促进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促进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磐安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把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起来,实行任前法律考试、供职报告,坚持任免条件和程序,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任命后,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任命干部执法和勤政、廉政情况的监督,不断增强任命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宗旨观念。坚持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每年向常委会提交书面述职报告的制度。
五、增强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拓宽代表工作思路。
创造良好条件,为代表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联系和工作指导,支持乡镇人大依法履行职责。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坚持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增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举办法制讲座、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和掌握人大工作所必须的法律知识,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与兄弟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交流,进一步拓展人大工作视野,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大常委会议事制度,改进审议方式,提高审议质量。注重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注重在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检查、视察意见的交办、整改上下功夫,切实提高监督实效。重视和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及时总结和提炼人大工作经验,推进人大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强人大制度的宣传和信息工作,建立健全与新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强人大机关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注重工作效率,讲求工作质量,增强工作实效。加强机关党组织和工会建设,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增强人大机关活力,建设和谐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