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当“村官”是最近几年才兴起的话题。大学生“向农村进军”,从意识形态的层面审视,不仅有利于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有利于让大学生得到锻炼,而且会使大学生真正了解农民生活,了解国家对农村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做“村官”获取的实践经验将是大学生今后人生道路上宝贵财富。
然而,大学生怎样才能当好“村官”?笔者认为,“村民意识”是大学生当好“村官”的前提。
目前的环境下,大学生当“村官”是有多项优惠待遇的,比如工资由财政保障、公务员录取优先、考研可加分等等。但如何能让大学生不只拿村官当“跳板”,或者说,怎样才能使一些学生在农村工作合同期满后,仍愿意服务于农村,这很重要。试想,如果大学生“村官”的流动很频繁,那么,人才依旧在农村留不住,甚至会引起农民的反感。
我说的“村民意识”也是指大学生“村官”不能把自己当成“官”,而是做农村的一分子,只有具备“村民意识”的大学生“村官”,才能安心在农村工作,而不是把“村官”当作“跳板”或者“镀金”。因为,二者的心态决定了大学生“村官”,是否能在“村官”位置真正为农村服务,为农民服务。
从这个意义上看,大学生“村官”的现实意义,不是止于“大学生有了职业,乡村有了活力”之类的表面化。深入地看,时下村官的素质起点与知识结构,大大落后于客观要求,亟须视野相对开阔、能跳出小圈子思考问题的大学生们来改变现状。但必须认识到,城乡差别、二元结构是由长期历史遗留、工农业“剪刀差”、分配不均、户籍歧视等多种因素导致的,不是短时间就能改变的。所以,大学生“村官”不能过于频繁“流动”和替换,必须有规范的法规、制度支持,来确保大学生当“村官”或者在农村发展的长久性。
诚然,大学生中也有不少人有志于投身新农村建设,但大学生“村官”并不是“义务兵”,他们需要看到愿景才能产生“村民意识”进而融入农村,这是大学生“村官”长久服务农村的基础(毕竟大学生去农村的“钱途”与“权途”,远远不及在城市内光明灿烂)没有这个基础,再迷人的意识形态宣传,都是很空洞的。
说到底,大学生“村官”不能成为各地解决大学生就业的一项任务来实施,需要从激励机制和理想信念两方面来培养和巩固大学生“村官”的“村民意识”,使他们成为“新农民”,实实在在为新农村建设做奉献。只有这样,才能使更多的大学生“村官”锻炼成为农村科技推广带头人、市场经济闯路人和文明创建的引领人。 (周江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