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金华市招生办获悉:200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的体检标准变动较多。为方便考生和家长了解有关情况,我们对该标准中的外科、眼科和口腔科等项目中大家比较关注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外科项目
1.男性身长162厘米以上,女性身长160厘米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放宽至160厘米,女性身长可放宽至158厘米。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2.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症、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3.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4.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股骨内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或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5.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6.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厘米,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7.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0.5厘米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内科项目
1.血压收缩压90mmHg(毫米汞拄)至140mmHg(12.00千帕至18.66千帕)、舒张压小于90mmHg(12.00千帕),心率每分钟50次至100次,合格。
2.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3.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耳鼻喉科项目
1.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不合格。一侧耳语达到5米,另侧不低于3米,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2.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3.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科项目
1.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正负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4.9(0.8)以上,屈光度在正负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2.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3.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口腔科项目
1.三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或者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义齿,不合格。
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合格。
2.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者缺失,覆盖超过5毫米,开颌超过3毫米,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颌,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颌,中度牙周炎,潜艇专业不合格。(注:以上内容为200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的体检标准中的部分内容。) (吴俊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