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兴,副主任陈天洪、郭振祥、虞贵荣、陈浩波、吕海深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程天云,县政协副主席陈家庆,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列席会议。史兴主持会议。
受县长张荣贵委托,程天云作人事任免提请。
经投票表决,会议决定免去徐峰同志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拟任县公安局局长的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党委书记江栋同志作供职报告。江栋同志表示,如果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对他本人的任命,他将努力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扎实工作,努力做到勤政为民;强化管理,持续推进队伍建设;严以自律,加强作风建设。
经投票表决,会议决定任命江栋同志为县公局局长,并颁发了任命书。
(记者 张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