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卫生局和公安局决定对因公负伤和患有重大疾病的民警开设“绿色通道”,实行“先救治、先抢救、先治疗、后办手续、后付款”制度,以确保在实施救治过程中做到优先。
近年来,随着治安形势的日趋复杂,暴力犯罪的不断增多,民警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履行职责过程中因公负伤和因超负荷工作导致积劳成疾的不断增多。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民警的生命安全,我县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为因公负伤和患有重大疾病的民警的救治医院,并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医院应迅速成立医疗抢救小组,积极做好现场急救工作,全力做好救治。同时,要求公安部门和民警家属应严格遵守接诊医疗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协助和配合医疗机构做好各项救治工作。(陶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