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纪委、妇联决定联合开展“廉洁家庭”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的对象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共将评选表彰28户“廉洁家庭”,其中每个乡镇一户,每个系统一户。
评选条件包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牢记宗旨,恪尽职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勤廉兼优,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接受组织、社会和家庭监督;严格自律,敬廉崇廉,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严治家,家风清廉,自觉管好管住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家庭成员自觉守廉、倡廉、助廉,当好家庭反腐倡廉宣传员、监督员和守门员,筑牢家庭拒腐防变的法纪防线,努力构建和谐温馨家庭;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自觉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家庭和睦,生活方式健康、文明,带头移风易俗,不借婚丧嫁娶、乔迁、子女升学、生日祝贺之名等大操大办,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威信高。
(记者 张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