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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磐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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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0年全县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0名,具体学科、人数如下表:

  
学 段 学 科      合计
高中教师 语文 数学 英语 化学 物理   8
2 2 2 1 1  
初中教师 社会 科学 体育 信息     10
4 3 2 1    
小学教师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17
5 4 3 2 2 1
幼儿教师 2 2
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 3 3
总 数   40

  报考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学科,相应减少招聘名额,其名额调整到其它学科(岗位)。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中教师中3名(语文、数学、英语各1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告另行发布);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招聘办法另行制定。
  2.除上述6名招聘名额外,其他34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向磐安籍(含夫妻双方有一方是磐安籍或父母是磐安籍)人员公开招考。其中初中社会、科学、体育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等七个学科各1个名额面向男生招考(如男生报考人数不足3人,则不考虑男女性别招考),其余名额不分男女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服从分配,热爱教育工作,身体健康;
  (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
  1.历届毕业生应在报名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2.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在2010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在报名时必须取得普通话合格证、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并在2011年8月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聘用。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
  1.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同。若没有相同专业的招考学科,允许报考所学专业相近的学科。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4月14日至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磐安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岗位。
  2.递交如实填写的《磐安县2010年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并附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3.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符或有疑问人员直接告知本人。
  (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笔试前一天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
  1.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含教材教法)。教育基础知识与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和70%。教育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等。幼儿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专业不指定考试范围,其他学科考试范围、要求等有关事项参照《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各学科考试说明》。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17日上午8:30,考试地点:安文初中。
  (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按笔试成绩、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向男生招考岗位男生入围人数不少于3人)。
  2.面试方式:幼儿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面试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的内容见附件2),其他学科面试均采用模拟上课形式。
  3.面试时间与地点:幼儿教育、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学科面试时间为4月24日上午7:30,面试地点:实验初中。
  (三)加分规定
  1.硕士研究生学历加3分,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小学、幼儿教师的加2分。
  2.报考幼儿教师、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人员,如本人在高中阶段和高校阶段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比赛,获得全国比赛三等奖以上或者前八名加3分,省比赛二等奖以上或者前五名加2分。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加3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2分。同项目成绩不重复计分,以高限计分。
  3.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加分材料笔试前提供有效。
  五、体检与考核
  (一)根据加分、笔试和面试各自所占比例之和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加分、面试(技能测试)、笔试成绩依次排序为准。各项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二)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三)考核办法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2010年应届毕业生的考核结果以学校发回的个人档案为依据,不再重新组织考核。其他人员由人事、教育部门共同组织考核。
  六、聘用签约
  (一)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根据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如遇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替补。如面向全国招聘人员自动放弃的,有同专业面向县内招考的,按该专业考试成绩依次替补;没有相同专业的,由初中科学专业考生替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报名、考试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未撤消行政处分的;
  (3)2010年7月10日前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七、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
  八、本公告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磐安县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2.《磐安县教育系统2010年招考音体美、幼儿教师专业技能测试说明》


  磐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磐 安 县 教 育 局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五日
 

 
磐安县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
 
磐安县教育系统2010年招考音体美、幼儿教师.doc
 
 
编辑:陈兆贤   孔海燕 作者: 来源:   2010-04-07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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