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城进行一次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警报试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1、防空警报试鸣的音响信号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2、防灾警报试鸣的音响信号为:
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
解除信号:连续鸣响,时间4分钟。
二、试鸣时间
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时间为2010年5月12日15:00--16:04,信号发放的次序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防灾警报--防灾解除信号。具体时间为:
1、预先警报:15:00--15:03;
2、空袭警报:15:15--15:18;
3、解除警报:15:30--15:33;
4、防灾警报:15:45--15:48;
5、防灾解除信号:16:00--16:04。
在警报试鸣时,请全体市民不要惊慌,保持平稳心态,注意识别防空防灾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工作的顺利实施。
特此通告
磐安县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