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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磐安县选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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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的后备人才,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选聘农村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选聘名额共5名,其中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4名,村委会主任助理1名。(若岗位选聘名额与符合条件的实际报考人数之比不足1:3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聘名额)。

  二、选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的范围和对象

  1、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岗位的选聘对象为磐安县生源或磐安县户籍(以2010年7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以上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且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村委会主任助理岗位的选聘对象为磐安县生源或磐安县户籍(以2010年7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二)选聘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志于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18至30周岁(1979年7月12日至1992年7月12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

  三、选聘程序

  1、报名。按选聘岗位进行现场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填写好报名表一式两份,持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三张,身份证、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证明)、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13-7月14日(8时30分至17时)。报名表格下载地址:磐安党建网(www.padjw.gov.cn)、磐安人才网(www.parcsc.com)。

  2、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考条件予以审查,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审查合格者于7月21日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四楼录用调配科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笔试时间为7月24日上午9:00-12:00。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面试。面试时间为8月7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岗位按1:1.2(有小数的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村委会主任助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名额依次替补。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政审、公示及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选聘名额1:1的比例进行考核政审;若考核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体检、政审结束后,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工作单位,再由乡镇和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乡镇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聘用期间,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其党、团组织关系迁转至所工作的村;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工作的村和乡镇共同管理。在合同期间,本人要求另行就业的,只要工作情况许可,可予以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工作期间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事项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4662809,0579-84662046。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

  磐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0年7月6日

 
  作者:
编辑:陈兆贤 孔海燕
来源:   2010-07-07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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