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县政府决定,在县城进行一次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1.防空警报试鸣的音响信号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2.防灾警报试鸣的音响信号为:
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
解除信号:连续鸣响4分钟。
二、试鸣时间
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时间定于2011年5月12日15:00—16:04。信号发放次序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防灾警报—防灾解除信号。具体时间为:
1.预先警报:15:00——15:03;
2.空袭警报:15:15——15:18;
3.解除警报:15:30——15:33;
4.防灾警报:15:45——15:48;
5.防灾解除信号:16:00——16:04。
在警报试鸣时,请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平稳心态,注意识别防空防灾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工作的顺利实施。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