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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县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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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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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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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希望工程筹资扩面工作,帮扶50名以上贫困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并通过争取项目资金、联系县外爱心单位(人士)来磐助学等方式,关爱低收入家庭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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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成才
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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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和争当“四好少年”一校一品一基地活动;深入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培训“好青年”100人以上,树立各类青年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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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明
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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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秀美乡村”建设,举办浙江农林大学“绿色家园”行动服务团下乡活动;积极开展好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服务总时数5000小时以上;举办青年交流联谊活动2次以上,参与青年5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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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平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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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举办“平安宣传龙灯”、“公益活动走进偏远乡村”等活动;实施“青少年平安自护训练营”计划,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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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本强基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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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区域共青团整体化建设,实施团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完成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并举办农村团干部培训班,提高农村团组织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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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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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旅游志愿服务,以“长假志愿者服务站”和“景区志愿服务”为主载体,为来磐游客提供线路指引、景区客流状况提示、应急帮助等服务;加强与在杭高校的联系,开展“山水磐安”——在杭高校旅游推广等活动,推介磐安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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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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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科普、劳资纠纷处理、生态县建设、科技进步、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项目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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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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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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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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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来料加工费2.4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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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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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家庭植树,评选县级“绿色家庭”200户,促进省森林公园等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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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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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妇女文化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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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磐安县首届妇女文化节,表彰巾帼文明岗和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示范村等先进典型;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1周年,组织400名妇女开展打腰鼓比赛;组织各系统、各乡镇开展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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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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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春蕾计划”活动,年内新增受助生25人,计划发放助学款10万元;举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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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双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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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国、省、市巾帼文明岗和省巾帼示范村的创建成果展览,组织3家单位开展浙江省巾帼文明岗和金华市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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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妇女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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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建设“妇女之家”,做到村村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举办村女骨干培训、SYB创业女性培训;推出20名家政服务员和来料加工经纪人典型;做好“红十字姐妹爱心基金”管理,调整连任20年以上离任农村妇代会主任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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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妇女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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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宣传活动;畅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做好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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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磐安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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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三服务”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全县妇女积极开展“秀美乡村、和谐磐安”和国家卫生县城复评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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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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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科普、劳资纠纷处理、生态县建设、秀美乡村建设、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项目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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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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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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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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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举办农函大培训20个班800人次;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700人;举办大型广场科普活动1次,组织科普下乡3次,开展科普宣传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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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科普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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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科普艺术团,开展科普文艺活动2次以上;开办科普沙龙,开展活动3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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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单位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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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科普示范基地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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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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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农民科技协会,吸收会员50人以上;帮助企业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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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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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科技进步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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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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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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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佳”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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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十佳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模范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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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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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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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残和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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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白内障复明56例,助听80例,助视8例,助行20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1名;完成年度残疾人就业30名;完成年度重度托安养工程,培植市级残疾人扶贫基地一家,残疾人庇护中心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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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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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项目工作成员单位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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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察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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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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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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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案件正确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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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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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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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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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公诉案件达到100%有罪判决,不出现超期羁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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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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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零错案,按法定时间办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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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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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加强检察职能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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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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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力争1个检察室挂牌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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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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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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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县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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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做好新兴街区块开发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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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文法庭迁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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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60%的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年度投资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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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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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案件实际履行率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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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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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做好劳资纠纷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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