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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磐安“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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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挖掘磐安县古村落历史文化内涵,展示磐安县古村落的独特魅力与保护建设状况,磐安县“秀美乡村和谐家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华市摄影协会决定,联合举办磐安“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磐安县“秀美乡村和谐家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华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磐安县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 金华市文化馆  金华市摄影家协会网
一、作品主题
一是磐安县21个重点保护的古村落(名单附后)特色文化、保护开发过程及成果;二是磐安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文化活动(此项不限于在21个村)。
二、参赛细则:
1、凡关心磐安县农村特色文化事业发展的专业摄影家和业余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2、稿件数量不限:一律为10寸照片,组照4-6幅(必须用透明胶连接好),如使用传统胶片拍摄的请精扫制作电子文件,用JPEG格式保存,文件总量不能少于3M,每幅照片背后注明标题、作者姓名、简要说明(拍摄时间与地点)、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
3、参赛作品与光盘(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中的作品和文字注明与参赛稿件一致)一起寄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4、所有投稿作品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的作品。
5、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2011年1月1日后在磐安县境内拍摄。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使用获奖作品出版画册、展览和宣传,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7、获奖作品所得税由获奖者本人承担。
8、主办、承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之内容的有关权益不负责任。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奖金各20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5名: 奖金各800元;
优秀奖60名:奖金各200元。
三等奖以上作品作者不重复,以上均颁发相应的证书。
四、截稿时间: 2012年9月3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五、作品邮寄地址:
磐安县安文镇城滨路6号 磐安县农办 邮政编码:322300
联系人:胡海彬  
联系电话:0579-84662597
13706790925(政府网650925)

磐安县“秀美乡村和谐家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华市摄影家协会                  
磐安县摄影协会                   
2012年1月18日                  

  附:创作内容提示
1.历史文化古民居、古道、古桥、古树、古堤防、古池塘等古遗存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农耕文明传承;非物质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等。
2.科学保护自然生态池塘、堤防、人行道的生态整治建设(如使用本地石材筑砌);村庄绿化与庭院经济相结合,栽种本地珍稀树种;农村卫生改厕、污水处理等防止污染地下水的措施。
3.村居环境“改老区、建新区”、一户一宅住房改造建设;依山傍水、错落有致、自然和谐、富有本土特色的农村住宅;农村饮用水、河道整治、垃圾处理、村内道路、路灯亮化等项目建设。
4.公共服务村务活动室(游客接待中心)、卫生室、警务室、文化室、广播室、放心店等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5.发展特色产业无公害大棚蔬菜、食用菌以及芍药、大红油茶、荷花等农副产品;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土特产品。
6.特色文化村建设名单安文镇中田村、上马石村、东川村、墨林村,双溪乡潘庄村、梓誉村,玉山镇佳村、马塘村、孔宅村、上月坑村,尖山镇东里村、管头村,胡宅乡横路村、胡宅村,新渥镇大山下村,双峰乡大皿村、东坑村,冷水镇朱山村,维新乡新渠村(下长田)、马家坑村(王大坑)。


   
  作者:
编辑:陈兆贤 孔海燕
来源: 磐安新闻网  2012-01-31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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