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逐步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同时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共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彰显了党中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鲜明态度。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做好贯彻落实。
没有规矩不以成方圆。加强纪律和规矩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准则》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准则》树立的“高线”看得见、够得着,《条例》划出的“底线”清晰明确、一目了然,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思考和系统规划,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要全面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必须坚持从严从实做起,做好责任落实,强化执纪监督,做到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一是要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带头执行《准则》和《条例》,从严要求自己,从严管理自己,以实际行动给“最大多数”起榜样作用,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健全有效预警机制。约束也是导向,严管方是厚爱,违法乱纪、腐化堕落往往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事开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定要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防微杜渐,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予以提醒警戒,敲响“警钟”。三是要坚持零容忍、严惩处、全覆盖。坚持以铁的标准,对违规违纪的现象和行为,发现就抓,露头就打,严肃查处,绝不留“暗门”、绝不开“天窗”。四是强化组织监督问责。通过日常监督、巡视监督、年终考核等多种形式开展督导督察,对工作不重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组织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以问责推动落实。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基本上犯错误的干部过去曾经也是好干部。这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果在这个过程中,组织管理监督到位,同志们帮助到位,这些干部就不会倒下去。
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凡是《准则》倡导的就积极去践行,凡是《条例》禁止的就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坚持每日三省吾身,及时修枝剪叶、涤荡心灵。正如习总书记在总结讲话时所言: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我们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