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在民主推荐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磐安县委研究,确定孔宝华等9名同志为磐安县领导班子换届拟新进人选考察对象,确定羊兆丰等2名同志为磐安县纪委副书记拟新任人选考察对象,现予以预告。考察对象如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还要对其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如对有关人选有不同意见,或发现人选有拉票等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请于2016年8月28日之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考察组反映,也可通过金华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579—12380”或举报网站“www.zjjh12380.gov.cn”进行举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欢迎对考察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磐安县海德酒店
邮政编码:322300
联系电话:15869299193
金华市委组织部赴磐安县干部考察组
2016年8月22日
磐安县领导班子换届拟新进人选考察对象预告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孔宝华,现任磐安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浙江磐安人,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磐安县人民检察院贪污贿赂侦察局副局长,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科级),磐安县纪委副书记等职。
卢理强,现任磐安县新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新渥镇党委书记。
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浙江磐安人,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曾任磐安县深泽乡副乡长,深泽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深泽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兼新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仁川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等职。
申屠复亮,现任磐安县委办公室主任。
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浙江磐安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曾任磐安县冷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冷水镇党委书记,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县食用菌办主任、党组书记,县府办副主任、党组成员(正科级),县府办党组副书记(正科级),县水务局局长、党组书记,县委办副主任(正科级)等职。
羊菊春,现任磐安县方前镇党委书记。
女,汉族,1981年10月出生,浙江磐安人,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磐安县创建办副主任,共青团磐安县委书记,高二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等职。
张方荣,现任磐安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浙江磐安人,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2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曾任磐安县尚湖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尖山镇党委副书记,九和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胡宅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胡宅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玉山区工委主任,县府办副主任、党组成员(正科级),县委政法委(综治办)常务副书记,县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县农技推广中心主任等职。
陈国慧,现任磐安县财政(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国资办主任。
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浙江东阳人,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磐安县交通局副局长,方前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方前镇党委书记,县委办副主任、政研室主任,县交通局局长、党组书记,县发改局局长、党组书记、物价局局长等职。
金天寿,现任磐安县侨联主席、侨办主任。
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浙江磐安人,民建会员,198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磐安县农业局副局长,县农业局副局长(正科级),县监察局副局长(正科级)等职。
陶伟英,现任磐安县农办(扶贫办)主任、党组书记。
女,汉族,1969年5月出生,浙江磐安人,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曾任磐安县政协办副主任,县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窈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双峰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深泽乡党委书记、新城区管委会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
蔡新平,现任磐安县新渥镇镇长。
男,汉族,1976年12月出生,浙江磐安人,无党派,199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浙江省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处处长,高二乡乡长,双峰乡乡长等职。
磐安县纪委副书记拟新任人选考察对象预告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羊兆丰,现任磐安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正科级)。
男,汉族,1967年5月出生,浙江磐安人,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曾任磐安县纪委监察局纪检室主任,县纪委常委、纪检室主任,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兼公共资源办副主任(正科级)等职。
陈海标,现任磐安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浙江磐安人,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曾任磐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