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晚8时许,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和行政执法局水政鱼政中队接到群众举报,马蹄坑水库有人用大网偷鱼。接报后,安文派出所民警和鱼政中队迅速出动,到达现场后发现偷鱼分子在水库中央密密麻麻地布了六七道大网,为了人脏俱获,公安局民警和鱼政队人员经过四个多小时的现场蹲守,到次日凌晨二点钟,当场抓获偷鱼的一男一女两人,当时逃跑一人。
经审讯,两人对偷鱼和破坏水源地水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按照相关法规给予两人治安拘留十天的处罚。逃跑人员于次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处七天治安拘留。
马蹄坑水库是我县城区供水的主水源,为保护水源,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县人民政府于2010年七月发布《马蹄坑水库禁渔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渔区内从事一切捕鱼、钓鱼活动,对在禁渔区内钓鱼、偷鱼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将给予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