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公安局正式将3名涉嫌以解冻信用卡为由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
2016年12月6日,新渥派出所接到村民李某报警,称自己的卡明明在手里,却莫名其妙被人消费。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李某说,当天中午12点,她收到信用卡被冻结的短信,立即拨打短信中的“客服”电话。“客服”告诉李某,她的卡被冻结了,请李某将卡号、卡背面的6位数以及验证码报给对方,好帮她解冻。
李某按照“客服”的指示操作后,她的手机就收到了信用卡消费13576元的短信。
接下来的几天,尚湖派出所辖区也发生了类似案件,并且作案手法相似,民警判断,可能是同一伙人所为。
县公安局成立由新渥派出所、尚湖派出所、刑侦大队等相关部门民警组成的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专案组先后辗转北京、南京、杭州等地调查取证。经过连续2个星期的奋战,民警排摸到被骗的钱被用于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4台苹果7plus手机。抓住这条线索继续深挖,专案组于1月3日在湖南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北京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并且通过两人的供述连夜赶往海南,于1月15日抓获犯罪嫌疑人钱某。
经调查,三人于2016年11月初在网上认识。大家都想轻松发大财,便在网上讨论生财之道,最后决定合作诈骗。
王某、张某和钱某分别在北京、湖南、海南,三人分工合作。身在海南的钱某负责冒充“客服”忽悠受害人;湖南的张某负责通过骗取得来的信息,刷受害人的信用卡购买苹果手机;而北京的王某负责将买来的手机转销出去。
三人疯狂作案,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就通过诈骗购买了211台苹果手机,涉案价值150余万元。
警方提醒:有些诈骗分子会伪装成银行客服,谎称持卡人的信用卡已被冻结,借此套出持卡人的卡号、验证码等资料,从而实施盗刷。广大市民千万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银行或信用卡机构的服务人员都绝对不会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向客户索要密码或卡号。如果对方提出此类要求,便可判断为诈骗。 (舒旭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