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规定,为加强差别化信贷管理,缓解贷款供需矛盾,防控贷款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磐安分中心决定自今年9月15日起(以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准),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即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为3.025%,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