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狗是人类的朋友,给我们带来了不少欢乐和陪伴,但在养犬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不文明的行为,影响了磐城的美丽环境,困扰了市民的日常生活,引起众多市民的强烈反感。为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推进精品城市创建和美丽磐安建设,我们倡议:
一、遵守规定禁限养犬。根据《浙江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禁限养犬的通告》的规定,不在城区主干道、文溪两岸遛狗;不携带犬类进入机关办公场所、市场、商店、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体育场馆、公园、文化娱乐场所;不携带犬类乘座公共交通工具。
二、遵守公德文明养犬。在禁止遛狗范围外遛狗,请使用牵引带,避免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人群,同时尽量给犬只戴上嘴套,并随身携带小铲、塑料袋等,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并妥善处置。
三、主动登记规范养犬。符合饲养条件的市民请及时为爱犬办理登记,给犬只佩系好犬牌,并定期带犬只注射疫苗。
文明养犬、责任养犬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做文明“养犬人”,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宜居家园。我们真诚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此,谨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您平安幸福、万事如意!
县文明办 县公安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卫计局
县农业局 安文街道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