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显明参加县级河长现场巡河活动时要求
严格落实“河长”责任 全力开展“巡河”工作
3月12日,县委书记傅显明带队开展县级河长现场巡河活动,调研全县河长制贯彻落实情况。傅显明强调,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全力开展“巡河”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巡河常态化、护河制度化、治河标准化。县领导王志强、李斌峰、鲍伟娟、周启标、吴蔚华、傅怀英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活动。
全县推行“河长制”管理机制后,傅显明担任西溪县级河长。巡河活动中,傅显明一行沿着西溪徒步踏勘,实地查看河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并对照乡级河长巡查日志,详细了解有关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
傅显明要求,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全力开展“巡河”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巡河常态化、护河制度化、治河标准化;要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把握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河道清淤治理,全力做好各河段治理保护工作;要将治水与改善提升当地群众生活环境相结合,从群众利益出发,长远考虑,确保治水效果真正惠及群众;要进一步提升河道景观设计,增强水域可观性和市民赏游性,切实打造惠及群众的生态河、景观河。
傅显明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建立完善高效工作体系,做到有形式、有内容、有布置、有检查,集中精力管好水、护好水、治好水、用好水;要做好河道两侧绿化工作,在河道两岸建立风景优美的绿色屏障;要坚持查现场、查记录、查履职,查清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和污染状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深化流域协作,强化联动协调、督查考核和宣传引导,确保河长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