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环保局到金台铁路三标项目2号施工工地执法检查时发现,该施工工地废水沉淀池中的废水经水泵直接排放到附近小溪。为此,县环保局对其违法行为给予严厉处理,责令拆除排污口,并处罚款6万元。这是金台铁路施工工地第三次违法排水。
金台铁路是我县的重点工程,该项目于2016年2月开始建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粉尘。2017年2月22日,县环保局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仁川镇的金台铁路三标段将军岭隧道施工工地的生产废水经简易沉淀池过滤后直接排入附近小溪,导致下游溪水十分浑浊。为此,县环保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整改。2018年1月4日,同样的违法排污行为再次发生,县环保局对其进行立案,并作出严肃处理,罚款人民币4.5万元。4月10日,县环保局到金台铁路三标项目2号施工工地执法检查时第三次查处了其违法行为。
为切实改善和提升我县各流域水质,确保各涉水工程不再发生类似违法排污行为,县环保局积极开展“百日护水攻坚行动”,每日开展一次巡河行动,每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力争通过发现排查一批、交办整改一批、执法查处一批,切实促进全县水质稳中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