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环境保护局接到举报,称大盘镇有人露天焚烧废油漆渣,臭气弥漫,污染周边环境,县环境保护局迅速组织人员前往调查。经查,位于大盘镇礼济村的大盘镇兵中韵味工艺厂确实存在焚烧废油漆渣、废油漆桶的行为。
据了解,大盘镇兵中韵味工艺厂于2013年开始租用礼济村村民的民房用于木制工艺生产项目。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厂从2013年至今产生的废油漆渣大部分采用焚烧方式处理,部分废油漆桶卖给收购商,焚烧后产生的废灰就地掩埋。废油漆渣、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是有毒害性的危险物质。
执法人员介绍,该厂行为严重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县环保局对其立案查处,并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在立案调查后对该企业法人作出行政拘留11天的决定。
县环保局相关人员表示我县涉及喷漆工艺的木制品生产企业较多,产生的废油漆渣、废油漆桶一定要交给有资质的单位依法处置,否则将受到罚款、扣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及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