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县人民法院举行审判委员会会议,县检察院检察长曹九利依照法律规定列席会议。据悉,这是县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法院审委会。
县人民法院院长陆军传介绍,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加强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检法两院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中加强协调沟通,消除双方在法律法规理解和适用上的分歧,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确保案件得到正确定性和公正处理,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陆军传要求,全体法院干警要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支持配合监督、以监督促提高的理念,通过检察机关的监督,使法院的办案程序更加规范、适用法律更加准确、对法律事实的认定更加严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曹九利认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履职的重要方式,是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此举有利于检察机关全面把握办案要求,及时解决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案件正确办理,对于检法两院共同维护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办案质量、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就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进行讨论。在听取承办人关于案件情况的汇报后,曹九利代表检察机关就案件定性和量刑阐明观点,为法院审委会研究案件提供意见。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推动此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