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13个职能部门,对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为开门搞整治,现将集中整治成果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与评判。
一、工程变更规范化管理集中整治
联合县财政局、公共资源办等单位开展“工程变更规范化管理”集中整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装修工程管理的实施意见》,完成磐安县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参建单位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磐安县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完成意见征求。开展在建项目工程变更情况排查,对42省道改建工程、安里区块市政道路,西山-后坞道路、职教中心迁建工程、昌文幼儿园、中医药健康产业孵化园等项目开展事前变更。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二、学校乱收费、教师违规收受红包等专项整治活动
组织人员20人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77家,督促整改5家,公布“白名单”58家。抽调人员18人次,对12所学校和直属单位的收费、有偿家教和违规收受礼品等情况展开抽查,对6项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下发《关于开展“违规收费、违规家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整治工作的通知》,制订《严禁违规收费违规家教带生和违规收受家长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行为实施意见》,组织教职员工开展“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和礼品礼金”大讨论, 39所学校(含幼儿园)和4个直属单位签订教师承诺书1666份。6所学校申报创建2019年市级清廉学校。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三、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集中整治
采取传统+科技手段,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原则,向食品、药品、环保、知识产权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截至目前,全县共破获食药环刑事案件3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1人,同比分别上升238%、209%,成功侦破省公安厅督办大要案件3起,捣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5个,打掉犯罪团伙6个。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四、在册城乡低保对象专项治理
对全县所有在册低保对象进行了逐户复核,完善信息系统数据和低保档案,严格做好近亲属备案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了清退,对调查中发现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及时审批纳入保障,及时纠正“错误”、防止“漏保”。截至目前,共取消低保对象345户503人,新增低保对象135户216人,近亲属备案136人,采集完善信息2836条。发放4至9月价格补贴,惠及困难群众49148人次,支出资金1605889元。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五、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整治
对全县28家重点危废产生企业开展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置全过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门口、危废贮存场所分别安装全过程视频监控,截至10月31日,28家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已全部完成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智慧环保平台视频监控中心,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闭环式监管。 (责任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
六、建筑行业规范化专项整治
实施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完成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59家,下发整改通知书39份,提出整改意见187条。加大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完成全县90个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专项检查,查处、录入信用平台未到岗履职违法行为1起。运用智慧平台强化监管,加快建筑工地视频监控智慧平台建设,现已基本完成管理平台硬件安装,近期完成联网运行,推动监管数字化、智能化。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七、渣土运输车辆道路污染专项整治
牵头多部门联合开展渣土运输车辆道路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污染道路及非法改装车辆行为。截至目前,累计上路执法4497人次,走访企业207家,发现问题300个;提出意见300条;督查整改问题300个;检查车辆1723辆,劝退超限超载车辆200余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306辆,卸货1.06万余吨,罚款60余万元;查处不规范装载车辆165辆。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八、扶贫对象认定问题专项整治
在与民政系统低保、低边和特困对象数据对接的基础上,完善低收入农户对象认定办法,全面核查全县低收入农户数据,及时做好全国扶贫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工作,退出不符合条件对象1372户、2432人。加强职能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全覆盖,对全县4846户低收入农户7368人,强化精准帮扶举措,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九、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6起,其中移送公安1起,目前结案5起,共处罚款10.21万元;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依法执业检查;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共立案100多起,已办结102起;开展依法依规执业业务培训,规范执业医疗活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自行开发“执法文书生成器”,提升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
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和36家定点零售药店检查全覆盖,处理违规违约药店36家,暂停医保服务7家,解除医保协议5家,追回医保基金2万余元。加大意外伤害稽核力度,核查存疑病历342人次,拒付医保基金54起102.25万元。创新监管模式,在医保定点资格审核与协议签订环节提前介入,把好监管第一道防线。全面深化医保智能监控,运用监管平台智慧监管医疗费用,监管违规单据月均1.3万条,违规行为扣款月均2.1万元。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十一、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专项行动
建立月度动态参保机制,通过困难人员的数据校验、建档立卡,实现符合条件困难群众资助参保12798人,资助参保率100%。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费用“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7184人次500.81万元,下发五批次医疗救助资金6199人次547.59万元。配齐17种抗癌药,为372名患者减负218万元。增加特(慢)性病种,从21种增加到34种,城乡居民享受人次4.17万,基金统筹支付1476.85万元;12种常见病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仅高血压、糖尿病两个常见病种,就为1.27万患者减负81.16万元。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十二、馒头小作坊及餐饮店专项整治工作
推进城区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组织130人次现场指导,对18个经营主体采取集中管理模式,提高生产经营水平;以名特优小作坊创建为契机,指导5家小作坊顺利通过验收;组织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全县共计派出执法人员86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60余家,抽检115批次,取缔小作坊2家;开展“直击作坊”行动,检查了7家馒头小作坊,责令整改4家,并在公众号予以发布,社会反响热烈。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三、城乡低保人员政府补助集中整治
通过与民政、残联、各乡镇(街道)等部门的沟通和数据比对,全面排查错、漏人员,及时补发补助。根据相关单位提供的低保人员名单,及时进行数据比对,对于变动的名单信息,第一时间在系统上做好人员增减工作。建立每月一报制度,通过每月报送低保名单,确保人员信息准确,确保补助发放及时、到位。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四、整治统计造假问题提升统计数据质量集中行动
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方案,加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力度。对3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对全县236家“四上”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截至目前,警告处罚企业1家、警告并罚款企业1家。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专项清理,全面清理2018年至2019年6月期间违反统计法精神的行为,对2个部门存在的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进行了提醒并纠正。开展广场统计法制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提升社会依法统计意识。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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