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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出台
2018/12/04 来源:磐安新闻网  通讯员 陶宝东

  近日,县卫计局出台《磐安县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村卫生室考核激励制度。

  据了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及群众满意度等情况,重点对履行职能、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基本药物执行等情况进行考核。县卫计局负责制订全县统一的考核评分细则,各乡镇街道卫生院根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和村卫生室实际承担业务工作能力,制订绩效考核细则,每月对辖区内村卫生室进行日常工作考核。

  县卫计局、财政局将组织人员,对村卫生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补助经费由日常工作经费补助、基本医疗工作量经费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三项组成,考核结果作为核拨村卫生室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分达到85分以上全额发放补助经费,考核分在75分至85分之间按得分比例发放,考核分75分以下不享受补助经费。

编辑: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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