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下发《磐安县企业及用工主体开复工指南》的通知,落细落实各项开工复工防控措施,确保县内企业在精准有效防控疫情的前提下,平稳有序恢复生产。
县经商局局长葛立新介绍,全县企业及用工主体开复工实行核准制,未经核准不得擅自开复工。企业及用工主体未核准开工或虚报瞒报员工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葛立新介绍,企业开复工前要做到“5个必须”,企业员工尤其是湖北籍、温州籍、台州籍及其亲密接触人员底数情况排摸必须到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必须到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专班专人责任落实必须到位,企业及用工主体区域内特别是车间、宿舍、食堂等敏感区域的公共卫生管理和消毒防护必须到位,企业及用工主体隔离点设置及隔离措施必须到位。
根据《通知》要求,企业复工需在开复工三天前向所在乡镇街道区块提出开复工申请,并提供开复工申请必须的相关材料。乡镇街道区块接到企业申请后,按开复工申请必须的相关材料内容,对企业及用工主体的申请进行审核和实地查验并提出意见,再由经商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和所在乡镇街道区块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在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基础上开展现场查验并提出意见。最后,经乡镇街道区块以及部门审核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此外,企业复工复产后必须严格执行《开复工后企业的防疫管理要求》各项规定,做到“五要五不得”。要加强用工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登记,开复工员工名册以外人员不得进入厂区;要严格防护隔离措施,每日报告员工健康状态,不得隐瞒不报;要严抓公共卫生,保持室内通风,每日做好企业内预防性消毒,不得存在卫生死角和鼠、蟑螂等孳生地;要确保食品安全,推行分餐制、盒饭制,采取分时段进餐、送餐到单位等方式,不得在食堂、饭店集中用餐;要严格限制聚集活动,暂停开放企业及用工主体内文体场馆、网吧、棋牌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得举行大中型及以上会议、文体活动等职工聚集活动。
下一步,我县将积极做好企业复工分类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掌握县内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加大疫情防控宣传,落实监管责任,稳妥推进县内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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