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县人民法院在接到天马服饰有限公司的诉讼保全申请书后,及时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使一起服装加工纠纷案得以在诉讼之前圆满解决。
申请方县天马服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方东阳市凯民服装有限公司在此前签订了一份服装加工承揽合同,后因双方发生矛盾解除了合同关系,而凯民服装公司却无故扣留了天马服饰公司委托其代加工的布匹、车线等货物,价值达70000多元。为此,天马服饰有限公司向县法院提出了诉前保全申请。
接到申请后,县人民法院急当事人所急,决定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迅速派出立案庭四名干警赶到东阳市被申请方所在公司,依法查封了属申请人的货物。期间,由于对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产生误解,被申请方所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家属情绪激动,扬言要跟申请人拼命,并关锁了公司大门不让警车和货车开走,围观群众达百余人。为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产生不良后果,县法院四名干警分头做被申请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向他们阐明法律诉讼保全措施的意义,指出妨碍公务以及造成申请人财产损失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和责任。通过数小时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使被申请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觉配合法院干警提取了申请人的货物,并放行了警车和货车。县法院四位干警在诉前保全中注重方法,善于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化干戈为玉帛,不仅平息了事端,也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