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新闻网
浙新办[2006]51号 浙ICP备07000304号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在线投稿
首 页|新闻中心|专题报道|民声在线|磐安视频|磐安旅游|理论园地|海螺评论|大盘山文学|生活频道|政务公告|磐安摄影|浙江网联
   您当前的位置 :磐安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正文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民航将出台飞行员跳槽新规定 培训费可达490万
www.panews.cn 磐安新闻网 来源: 中新网  2006-08-25 09:12

  对于争议激烈的飞行员“转会”问题,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正在酝酿新的管理办法。新的办法或将突破去年五部委规定的210万元“转会费”上限。

  有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该办法已经上报民航总局,正在征求相关部委的意见,“最快有可能9月底实施”。

  这份《关于规范民航华东地区飞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办法》(讨论稿)(下称《办法》),依据去年5月25日民航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制定,主要适用于民航华东地区范围内发生的飞行人员流动以及相关的行为和活动。

  为了遏制航空公司向跳槽飞行员索赔天价培训费,五部委文件规定了“参照70万~210万元的标准向原单位支付费用”。《办法》对这个条款进行突破,机型不同补偿标准也不同,最低仍以70万为基数,中型机飞行员上限210万,大型机350万,重型机490万元。

  《办法》还制定了飞行员排队流动的制度,要求航空公司制定每年度流出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0.5%~2%之间。飞行员的流动顺序以服务年限的长短进行排序,在本单位工龄长的排在前,同样工龄的以飞行时间多少进行排序。

  知情人士称,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8月3日曾召集国有和民营航空公司召开研讨会,征求《办法》的意见。一位参加会议的人士表示,民营航空公司对《办法》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认为提高补偿最高标准将继续增加用人成本,二是认为流动比例最低的0.5%标准过低。

  此外,《办法》针对近来屡屡出现的飞行员新老公司矛盾“激化”无法协调的情况,规定地区管理局将设立“飞行人员流动争议协调小组”,协调解决矛盾。

  到目前为止,民航总局还没有对此发表正式意见。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因为与五部委文件有所矛盾,目前还在征求意见。(第一财经日报 苏盈)

 

 
作者:       编辑: 陈兆贤   陈兆贤   初审: 陈兆贤   终审: 杨国棋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更多>>>
新闻导读 更多>>>
·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召开十九届五中全会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 看着看着就哭了,这里的每一个瞬间都刻骨铭心
· 联播+丨践行多边主义 习近平为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 习主席“四新”建议新在哪儿?
· 为“重要窗口”添最靓风景——鄞州奋力推进全域全面高质量发展纪事
· 龙游充分挖掘乡村生态潜力 变“输血”为“造血”:老廖的奔富“三部曲”
· 一战结束百年 美欧关系再临考验
· 美国宣布重启对伊朗能源和银行等领域制裁
· 4年来首次 俄宣布制裁乌克兰数百个人、实体
· 第63届贝尔格莱德国际书展开幕
· 土耳其将在叙利亚境内展开新一轮军事行动
· 叙利亚局势四方峰会呼吁在叙全面停火
· 推进儿童之家建设
· 在建设“重要窗口”中彰显更大担当 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熊建平来磐开展“三服务”活动
· 金艳调研应急管理工作时要求 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提高应急实战水平
· 牢记总书记嘱托 建设重要窗口┃穷山村成为旅游村 ——从灵江源村的蝶变感悟“两山”理念的真理力量
· 决战决胜 奋斗有我·优秀“磐管家”┃施凯强:用心用情“三服务” 做好企业贴心人
· 确保高水平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少”
· 加压奋进 磐安2019
·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 【特刊】和美乡村 身心两安
· 【专题】“一把手”谈乡村振兴
· 【专题】第十二届中国·磐安中药材博览会
· 【专题】我们这样抓落实
· 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
· 【专题】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 扫黑除恶
磐安县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浙新办[2006]51号 浙ICP备07000304号 广告许可证33072740000002
磐安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磐安新闻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