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对中国产香菇及其加工品实施食品卫生法第26条第3项规定的命令检查(即100%批批检查),原因是日本检疫所对中国香菇进行监控检查后发现甲氰菊酯残留超标。对此,我县香菇出口企业和种植户应引起注意。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至8月9日,中国出口日本香菇3987件、1550万吨。在接受检查的168件中,有2件发现甲氰菊酯残留超标,其甲氰菊酯值分别为0.06ppm和0.03ppm(标准值为0.01ppm),违反确定日期分别为7月28日和8月10日,其日本进口商分别为ROYAL株式会社和那霸蔬菜水果批发商事业协同工会。(本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