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广大师生肉类食品消费安全,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9月4日,由县经贸局牵头,联合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对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等集体伙食单位的肉类食品采购、登记、索证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分别检查了磐安中学、南园小学、职业技校、磐安二中、安文镇中、镇小幼儿园等学校的食堂,并下发《告知书》。通过检查,未发现违规采购非定点屠宰厂生产的肉类产品。各单位对肉品的采购、登记等制度执行情况基本良好,仅有个别学校对采购凭证保存欠完善。
据悉,今后经贸局将不定期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以确保广大师生肉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