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自今年7月1日起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目前,县社会保险办公室正抓紧按规定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力争在9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据了解,这次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按月人均100元的标准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其中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每月分别提高56元、40元,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5元。
在此基础上,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和部分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额度。其中,教授级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发50元。截止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1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