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与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经省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第220号省长令公布,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对促进农业械机化的扶持措施,鼓励支持农业机械研制开发、技术创新、引进外资,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和信息建设,农业机械质量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社会化服务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并相应明确了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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