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渥镇敬老院的五保老人陈汝轰在该院门框贴上了一副自撰的对联:“感谢政府关爱深情,敬祝老人健康长寿。”这副对联道出了他对我县医疗救助制度由衷的感激之情。
陈汝轰是新渥镇西湖村人,今年六三十岁,膝下无子无女。去年10月中旬和今年3月初,他因患冠心病、气管炎、肺气肿先后两次在敬老院有关人员的陪同下,住入金华广福医院治疗;今年3月下旬,他患恶性黑色素肿瘤住进县人民医治疗并实施了肿瘤切除手术;今年8月6日至15日,陈汝轰老人又因冠心病伴心房积水住入金华广福医院治疗。四次住院先后花去医疗费9000多元。
他坦言,躺在金华广福医院的病榻上,他心里一点都不慌张。因为他知道我县出台了“零起点救助”等有关医疗政策,前几次他住院的医疗费政府都给报销了。日前,县民政局优抚救济科又来电话通知,他第四次住院治疗费经过公示,又可以去领救助金了。今年,县民政局已对陈汝轰老人实施四次医疗费救助计9100元,陈汝轰老人只负担医疗费用的零头。他十分感激地说:“是政府保住了我这条命。”
背景材料:今年5月,县医疗救助办对救助政策相关内容作出了调整,扩大了救助面,提高了救助额度。五保、城镇三无对象实行“零起点”救助,只要入院治疗即可获得救助。对集中供养五保老人则作出变通,基本保障了其看病就医。低保类对象自负3000元以上就可申请救助;精神病人可凭入院证明先行救助2000元,出院后自负金额再视情救助30—50%;特殊困难群众入院治疗可视情给予先行救助1000—2000元。
2006年我县筹集医疗救助资金已达141万,人均为7元,名列全省前茅。全县已实施医疗救助327人次,金额93.64万元。其中五保人员17人次,金额49500元;城乡低保人员35人次,金额108300元;精神病人18人次,金额60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