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8日召开的全县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胡正明宣读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联合发出的《关于严明纪律确保县、乡(镇)两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
通知强调,要遵守组织纪律。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或有可能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小道消息,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不得接受以提名推荐、换届选举为由的礼金、礼品; 不准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或以其他方式搞非组织活动; 不准以暴力、威胁、欺骗及其他手段妨碍、侵犯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得以换届选举为名打击报复举报揭发人;不准采取授意、暗示等方式推荐干部和代表候选人;不准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乱发财物;不准借换届选举敷衍塞责,擅离职守;不准对组织的人事安排进行抵触,不得拒绝关于干部人事调整的决定。违反上述等规定的,都将按照相关制度和条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