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社险办为参加工伤保险的某私营企业农民工徐某赔付工伤医药费127505元。
徐某2001年9月到县城一家私营企业打工,该企业于2004年9月为徐某在社险办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时缴纳了工伤保险基金。今年7月21日,徐某在厂长安排翻修厂房工棚时,不慎从4米多高的棚顶坠地,造成大脑等全身骨折受伤。经多方抢救,虽然保住了性命,但花去医药费等14万元左右。
该企业厂长收到社险办的工伤赔付后激动地说:“是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挽救了我的企业,挽救了企业职工”。 编后:“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没有一个老板敢保证自己的职工不会发生工伤事故。企业花钱为职工投保工伤保险值不值?看过此文后,相信老板们会算出明白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