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金华市委办公室通报了关于包磊、金承锦等人违反组织纪律案件的情况。
2006年9月22日,经公推、自荐并经组织部门批准,包磊作为东阳市佐村镇党委委员候选人的预备人选参加换届选举。9月26日中午,包磊的父亲包某宴请金承锦、黄跃龙等人,请求为包磊选举一事帮忙。经过商议,包磊等人进行了明确分工,分片拉票。
9月27日上午,佐村镇召开第十三次党代会,进行正式选举,全镇81名党代表,共到会80名,收回有效选票79张,包磊得了45票。
这是一起典型的违反组织纪律案件。包磊、金承锦等人通过非组织活动拉票,侵犯了他人的选举权。经东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金承锦、黄跃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包磊、金鹏飞党内警告处分;对包磊之父包某进行诫勉谈话,全市通报批评。 (本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