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农村住房(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据初步统计,我省普查范围涉及全省的近1300个乡镇、3.5万多个村委会、1000多万农村住户。 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普查地域范围是所有农村地域和城镇地域。农村住户和村民委员会的普查地域范围是农村。乡镇人民政府的普查地域范围是所有乡镇,以及有农业用地、或者农业生产场所、或者农村住户的街道办事处和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农(林、牧、渔)场。 (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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